非法同居
锲而不舍
大年初一,从城市回到农村老家过年的我给陈涛叔叔夫妇拜年。农村老家的规矩要磕头,我也入乡随俗,陈涛叔叔高兴地接受了,还双手一拱还礼。要给婶子磕头,陈涛叔叔开玩笑:“大侄子,别磕了,按《婚姻法》,她不是你婶。哈哈,我们非法同居10多年了。”
我有点疑惑,上世纪90年代末,他们两口子结婚时,读大学的我在老家过寒假,还坐拖拉机去接婶子呢,嫁妆还拉了一大车,怎么现在是非法同居呢?
小孩没娘,说来话长。在外当记者的我发挥采访特长,很快明白了主要原因是陈涛叔叔的“犟”。
叫他叔叔,其实他比我大不了几岁。在豫北农村老家,我们是出了“五服”的本家,他高我一辈。记得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就是村里的“孩子王”,整天带着我们一大帮孩子“打面包”、“推铁环”等,虽然穷,但还是“不亦乐乎”。他最突出的性格就是“犟”。那时土地已经承包,他家承包的土地紧邻的是村里第一个“万元户”,已经不指望土地收成,就在地界上栽了一排柳树苗,长起来遮阳光,肯定影响附近庄稼的收成,陈涛叔叔父母敢怒不敢言,他却气势汹汹地把树苗全扒了。
进入90年代,“打工潮”风起云涌,他跟随一家路桥建筑公司走南闯北,后来还当了一个小头目。但没有几年就被开除回家了,据说还是太“犟”。我就听他说过:“路桥建设应该用强度达到了42.5以上的水泥,可公司总是偷工减料,用强度只有32.5或者32.5R的水泥,还有很多,我提了几次意见,还要举报,就被开除回家了。”
不管怎样,陈涛叔叔打工还是挣了不少钱,就该考虑婚姻大事了。介绍了几个,他最后选中了家中最穷的姑娘。亲戚朋友劝他慎重,他的“犟”劲又上来:“见了几次面,我就跟那个姑娘最说得来,非她不娶。”说得文雅一点,就是“忠于爱情”。
结婚几年后,陈涛叔叔弄得几乎“倾家荡产”,都是因为计划生育。那时计划生育是国策,超生罚款,所谓“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开拖拉机牵牛。”村民劝陈涛叔叔“别生了”,他头一昂:“村长的儿子和我一样超生,为什么象征性地罚点款就了事?我非生不可。”有两年,他和婶子还当起了“超生游击队”。
好运要来了,进入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要修高速铁路,村子要拆迁,简直就是“天上掉钞票”,少数村民多建房,多种树,想尽办法多要赔偿款。陈涛叔叔另辟蹊径,看了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学女主人公“李雪莲”搞起了假离婚,但和老婆还是“明铺暗盖”,被拆迁队堵到了床上,证明他们是假离婚,没有多赔1分钱,还指责他们“非法同居”,要他们马上补办复婚证。陈涛叔叔又开始“犟”了:“妈的,有人做假多得了赔偿款,你们不敢查,就欺负我,老子就是不补办复婚证,就非法同居了,怎么着?”
我对他说:“你们这样,《婚姻法》不允许。”陈涛叔叔哈哈一笑:“这么多年了,谁不知道我们是两口子,就这么过吧,要那形式干啥?当时也是赌一口气,真不行了,再去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