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初站在傅氏集团顶层办公室的落地窗前,手里捏着一份离婚协议,指尖微微泛白。
窗外是海城最繁华的夜景,万家灯火璀璨,却没有一盏是为她亮的。她嫁进傅家三年,住的是最好的房子,用的是最贵的东西,吃的是一日三餐专人伺候的饭菜。可她知道,这一切都不是她的。她只是一个替身,一个摆在傅太太位置上的花瓶。
身后传来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的声音,沉稳、冷硬,像它的主人一样不带任何温度。
“签了。”
傅司年把一支钢笔扔在办公桌上,金属撞击桌面的声音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格外刺耳。他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径直走到酒柜前,倒了一杯威士忌,修长的手指捏着杯壁,冰块在琥珀色的液体里轻轻碰撞。
林念初转过身,看着这个男人。
他长了一张足以让任何女人心动的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微抿时带着几分不近人情的冷厉。剪裁完美的深灰色西装包裹着宽肩窄腰的身材,袖口的袖扣是限量款,一颗就抵得上海城普通白领一年的工资。
三年前她嫁给他时,这张脸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现在看,还是好看。只是心已经不跳了。
“不问问为什么?”傅司年抿了一口酒,语气里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弄。他靠在酒柜边上,目光终于落在她身上,却像是在看一件待处理的旧物。
“不用。”林念初走过去,拿起那支笔。
笔很重,是万宝龙的限量款,一支够普通家庭吃三年。她嫁进傅家三年,用的每样东西都贵得吓人,但没有一样是真正属于她的。就连这支笔,也是傅司年的。她只是被允许使用而已。
“你倒是有自知之明。”傅司年看着她翻到最后一页,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瞬,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但很快就被冷淡取代,“林念初,这三年你做得不错,但也仅此而已。该退场了。”
他的声音很淡,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就像三年前他娶她时一样,语气平淡地通知她:“傅家需要一个太太,你合适。”不是询问,不是求婚,是通知。
林念初的手顿了一下,抬头看他:“退场?”
“傅太太的位置,从来就不是你的。”傅司年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张支票,修长的手指夹着那张薄薄的纸片,推到她面前,“拿着,别饿死外面。毕竟夫妻一场,我不想看你太难看。”
支票上的数字很大,一千万。
对一个嫁进来时连嫁妆都拿不出手的女人来说,确实够慷慨了。三年前她嫁进傅家,没有娘家撑腰,没有陪嫁的嫁妆,甚至连像样的婚纱都买不起。傅家的亲戚在婚礼上指指点点,说她是攀上高枝的麻雀。她听见了,但没有哭。傅司年也听见了,但他什么都没说。
林念初低头看了一眼那张支票,忽然笑了。
她的笑容很轻,像是风吹过湖面泛起的涟漪,转瞬即逝,却让傅司年莫名皱了下眉。他不喜欢这个笑容。太平静了,平静得不像一个被抛弃的女人该有的反应。
“你笑什么?”
“没什么。”林念初摇摇头,笔尖落在签名栏上,一笔一画写下自己的名字。
字迹很稳,没有一丝颤抖。
她写得很认真,一笔一划都工工整整,就像她这三年做的每一件事——认真、本分、不出错。她记得傅司年所有的习惯,知道他开会时不喝咖啡只喝茶,知道他应酬时不喜欢被人劝酒,知道他失眠时会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发呆。她记住了关于他的一切,却从来没有真正走进过他的世界。
签完最后一个字,她放下笔,把协议推回去。
“还有一件事。”傅司年忽然开口,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修长的手指捏着照片的一角,扔到她面前。
照片上是个女人,长得很美,眉眼之间和她有六七分相似。女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站在一片薰衣草花田里,笑得很温柔。眼角有一颗小小的泪痣,给她清纯的面容添了几分妩媚。
“她下周回国。”傅司年的语气变了,不再是方才的冷淡,而是带着一种林念初从未听过的温柔。那种温柔像是被封存了很久,终于等到可以释放的时刻,“她不喜欢和别人用一样的东西。”
林念初看着照片上那颗泪痣,忽然觉得有点好笑。
她和照片上的女人确实有六七分像,尤其是眼睛。但那个女人眼角有颗痣,她没有。三年前她嫁进傅家时就有人告诉她,她长得像傅司年的初恋。她当时不信,后来信了。因为傅司年喝醉的时候,会抱着她喊别人的名字。他喊的是“念念”,她以为是在叫她,后来才知道,那个女人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念字。
“所以呢?”
“你去把眼角那颗痣点了。”傅司年说这话时甚至没有看她,目光落在照片上,眼底是林念初从未见过的柔光。他的语气理所当然,像在吩咐秘书打印一份文件,或者让助理订一张机票,“她不爱看。”
林念初怔了一下。
她摸了摸自己的眼角——那里什么都没有。
他在要求她在没有痣的地方,点一颗痣。
就因为他白月光不喜欢“和别人用一样的东西”。
“她不喜欢和别人用一样的东西”,所以她这个替身,连脸上的痣都要按照白月光的标准来调整。这三年,她一直活在另一个女人的影子里。穿她喜欢的颜色,留她喜欢的发型,甚至笑的时候都要控制弧度,因为傅司年说过:“你笑起来不好看,别笑了。”
现在,连一颗不存在的痣都要点上。
“好。”林念初把照片推回去,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不过不用点了。”
傅司年终于抬眼看了她一下,眉头微挑:“什么意思?”
“字已经签了。”林念初拿起桌上的支票,当着傅司年的面,一点一点撕成碎片。纸屑从她指缝间飘落,像雪,又像她这三年碎掉的自尊,“这三年,就当是做慈善了。”
她转身往外走。
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下,一下,不紧不慢。
傅司年看着地上的纸屑,眼底闪过一丝意外,但很快就被冷淡取代:“林念初,你舍得?”
林念初没有回头,脚步也没有停。
她的手搭上门把手的时候,留下一句话飘进他耳朵里:
“傅司年,你会后悔的。”
门关上的那一刻,发出沉闷的声响。
傅司年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那杯威士忌。他低头看了一眼桌上的离婚协议,签名栏上“林念初”三个字工工整整,没有涂改,没有犹豫。
他嗤笑了一声,把签好的协议扔进抽屉,和那些无关紧要的文件放在一起。
后悔?
他傅司年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这两个字。
他端起酒杯,将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带着一丝辛辣。他走到落地窗前,低头看着楼下车水马龙的街道。
一辆出租车从大厦门口驶出,汇入车流,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他盯着那辆出租车消失的方向,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从指缝间溜走了。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
一个靠嫁进豪门改变命运的女人,离开豪门还能去哪里?
她一定会回来的。
傅司年转身回到办公桌前,拿起那份离婚协议,看了一眼,随手塞进抽屉深处。
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林念初签字的时候,用的是他扔过来的那支笔。
而那支笔的笔帽上,刻着两个字母——L.N.C。
那是他让助理定制的,本来是要送给另一个女人的礼物。
后来那个女人走了,他就把笔随手扔在抽屉里。再后来林念初嫁进来,偶尔会用到他的笔,他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她,那三个字母不是她的名字缩写。
但现在,那支笔已经被她握过,笔帽上还残留着她手心的温度。
傅司年把笔也扔进抽屉,关上了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