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林晚确认了一件事:
那个人不是偶然来一次,而是把这里变成了某种……。
每天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他会出现。不是每天,但频率很高——一周来了五次。有时候穿西装,像是刚从公司出来;有时候是休闲装。不变的是他买的东西:一瓶矿泉水,两条草莓牛奶糖。
偶尔多一包猫粮。
第一次看到他买猫粮的时候,林晚以为他养猫。但第二天凌晨两点,店里没客人,她蹲在收银台下面补货,透过玻璃门看见他蹲在便利店右侧的墙根底下——
那里有一只流浪的三花猫,瘦瘦小小的,毛色有点脏,但眼睛很亮。
他把猫粮倒在手心里,摊开手掌,安静地等那只猫过来。三花猫一开始很警惕,绕着他走了两圈,用鼻尖碰了碰他的手指,然后才开始吃。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五分钟,他一动不动,蹲姿也不讲究,就那么大喇喇地蹲着,膝盖快碰到下巴了。
但表情不一样了。
蹲在那只猫面前的时候,他的眉眼会松弛下来,嘴角有一个极其细微的弧度。
林晚蹲在收银台后面,透过玻璃门看着这一幕。
后来她又注意到,他坐的位子永远是靠窗第二个。那个位置能看到整个店内的布局,也正对着门口的三花猫常待的角落。他会坐在那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然后低头写写画画。
有时候画很久,有时候只画十分钟就合上本子离开。
林晚的好奇心就是这样被勾起来的。
她会不自觉地留意他进来的时间、买的东西、坐的位置,然后在心里给他加注脚——
今天穿的是浅蓝色衬衫,袖口挽了两圈。
今天没买猫粮。
今天在本子上画了很久,中间抬头看了我一眼——不,应该是看了我身后的货架。
她甚至给他起了个外号。
“怪咖先生。”
这个称呼出现在她给朋友发的微信里,时间是凌晨一点四十七分,配图是一张偷拍的背影——他坐在靠窗第二个位子,侧脸被灯光照出柔和的轮廓,手指间夹着一支自动铅笔。
朋友回:你又给人乱起外号。
林晚打字:不是乱起,是真的怪。来便利店不买零食不买泡面不买咖啡,买矿泉水配草莓糖,还蹲在门口喂猫。而且他每次来都坐同一个位子。
朋友:但你还是拍了人家背影。
林晚盯着这句话看了几秒,把手机扣在收银台上。
关东煮的汤快见底了,她转身去后厨补货,路过玻璃门的时候,余光扫了一眼靠窗第二个位子——空的。
今晚他还没来。
她低头继续干活,把鱼丸和竹轮按顺序摆进格子。
十一点四十分,感应门“叮咚”一声。
林晚抬头,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推门进来。深蓝色外套,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
他径直走向冷柜,拿了一瓶矿泉水,然后走到收银台前,把水和两条草莓牛奶糖放在台面上。
“二十三加八,三十一。”林晚说。
他付款后,点头,转身走向靠窗第二个位子。
一切如常。
林晚看着他的背影,低下头继续整理收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