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活不易
书名:岁月如谜:风尘女孩逆袭人生 作者:陈九霄 本章字数:4213字 发布时间:2026-03-27


余威突然意识到,和陆晓晗这样聊下去,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他想了想,打了一行字发过去:我睡了,明天还要早起。

陆晓晗:好吧,做个好梦,晚安。

余威在键盘上磨蹭了几下,最后只打了一个字:安。

因为和陆晓晗的网聊,第二天早上余威比以往起来稍晚了半小时。当他醒来时,看到 QQ 上又有了留言,陆晓晗问:那明天我可以来找你借三毛的书吗?

她又补了一句:什么时候有时间?

余威回:我今天上午课到 10 点就结束了,10 点半在学校边上奶茶店门口等我。

然后余威照例晨跑、带早饭、上课。下课的时候,余威去图书馆找了两本三毛的文集,看看时间刚好差不多,就到学校边上的奶茶店门口等。等着等着,他想,毕竟见过几次面,也算是朋友,不如请她喝杯奶茶吧。

他从来不是生活精致的人,也不是个暖男,所以,他从不喝奶茶,也从来没有请女生喝过奶茶。

于是就随便点了两杯珍珠奶茶。他把吸管戳进其中一杯,喝了一口,蛮甜的,挺好喝。

10 点 45 了,陆晓晗还没出现。余威站在路边,手里拿着奶茶,胳膊夹着两本书。他又忽然奇怪,自己为什么要请她喝奶茶?自从吕宁儿离开后,他从未对谁这么主动,包括林静。

他猛地喝光了自己那杯奶茶,又看了看时间,快 11 点了。他掏出手机看,QQ 没回复,电话也没有,什么动静都没有。他发过去一条短信:你没来吗?

短信发过去五分钟,还是没有消息。余威忍不住了,准备转身离开,这时手机响了,是陆晓晗打来的。余威接起来,不高兴地说:“你……”

“我快到了,我错了我错了,我睡过头了,看到消息晚了,两分钟,两分钟就到,对不起对不起……”陆晓晗一连串连珠炮似的话从手机里传出来。

“好吧。”余威不耐烦地挂了电话。足足又等了五分钟,就在余威即将彻底失去耐心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面前。从车上下来陆晓晗,手忙脚乱地付钱,手机还不小心掉在了地上。

当陆晓晗站在余威面前时,余威发现她头发散乱,一眼就能看出来没来得及化妆。

看到陆晓晗狼狈又尴尬地拉了拉穿歪的袜子,余威一下子就把刚才的不高兴抛到了脑后。让他惊奇的是,没有化妆的陆晓晗五官清秀,皮肤白皙,比化完妆还要清丽动人。只有那头乱糟糟的黄发,显得与这张美丽的脸格格不入。

陆晓晗可怜巴巴地说:“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你没有不高兴吧?”

余威摇摇头,把手中的奶茶递了过去。陆晓晗有些意外:“给… 给我买的?”

余威点点头:“我不懂奶茶,随便买了一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喝。”

“喜欢的,喜欢的。” 陆晓晗竟有些激动,接过来喝了一大口,急得呛到了喉咙,忍不住咳嗽起来。

“凉了吧?” 余威问,“买了半小时了。”

“没有没有,都是我不好,害你等这么久。”陆晓晗歉疚地说。然后她手忙脚乱地用另一只手整理头发和衣服。余威说:“路口有家 KFC,进去坐会吧?”

到了 KFC 大堂里,余威去点餐,陆晓晗坐在位置上整理头发,顺便给自己补妆。余威端着餐盘回来,陆晓晗歉然说:“你还在读书,让你请客真不好意思。”

余威说:“上次你请我吃火锅,今天我请你吃个肯德基,没什么的。”

陆晓晗笑了笑,说:“那行,下回我再请你吃牛排。”

余威没有接话,默默拿起汉堡吃起来。陆晓晗仍在画口红,余威忍不住说:“其实… 我觉得你不化妆…… 也很好看。”他本来是想说“更好看”,但那样似乎有否定她化妆的意思,余威不习惯那样说话。于是,在陆晓晗听来,这话就更让她欣喜了,因为余威亲口夸了她好看。她说:“那你喜欢我化妆还是不化妆?”

余威哑口无言,这问题怎么回答都有些暧昧。他不由得胀红了脸:“我的意思是…… 你到我们学校来,你这个发型和打扮有些…… 有些惹人注目。”

陆晓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也对,你们这是大学。那… 那我等下回去换个发型。”

余威连连摆手:“这倒没这个必要,我就随口一说。”

“没关系,你喜欢就好。”陆晓晗收起了化妆盒,低头拿起一个鸡块啃起来,脸上尽是喜悦的笑容,在她听来,余威这话,就是同意她以后再来找他。

当宋珍珍晚上再看到陆晓晗的时候,她吓了一大跳:“有没有搞错?你居然换发型了?又抽什么风了?”

陆晓晗不仅把她一头金黄的卷发染回了黑色,还拉直了,只在发梢留了一点微卷,还漂染了一些暗红。可别说,这样一来,竟增添了几分温柔恬静的气质。

而且,她只微微化了点眼影,刷了刷睫毛,涂了点淡色的口红。宋珍珍更加惊奇地说:“你穿这么长的裙子,待会怎么上班?”

陆晓晗上班的地方是夜总会,她是一个陪酒女郎。每天晚上七点以前,她都要化好妆到公司等待上班。所谓“上班”,就是等客人挑选,被挑选上了,就陪喝、陪唱、陪聊,然后赚小费。如果没被选上,这一晚上就没有任何收入。

陆晓晗到公司的时候,她的领班悦姐数落她:“晓晗你最近怎么回事?怎么老是不来上班?凌总昨天就在问你了,今天还专门给你订了包厢,在 888 号等你呢!哎,你怎么还换发型了?还穿成这样?算了算了,赶紧去吧,别让人等急了。”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陆晓晗来公司上班,总觉得有些怪怪的感觉。她有些不情愿地走进 888 号包厢,凌总已经等在那里了,旁边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每个人身边都坐着一个陪酒女。

凌总四五十岁的样子,有着一个油腻中年男子所有的特点:大肚子、胖圆脸、黑皮肤、黄牙、脖子上戴着粗粗的大金链子。最主要的是,他很有钱。

凌总看到陆晓晗进来,高兴地招手:“晓晗快过来,坐。”

凌总的朋友打趣说:“美女,你面子可真大,你不来,凌总连酒都不喝,非要等你到。”

陆晓晗打起精神,露出职业的笑容,说着职业的客套话:“谢谢凌总,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说完,坐在了凌总身边的空位上。

“来晚了得自罚一瓶吧?”凌总另一个朋友起哄。来这地方的男人,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让女人喝酒,所谓“女的不喝醉,男的没机会。”

陆晓晗眉头微微皱了一下,随即又舒展开,爽朗地拿起一瓶已经打开的啤酒,仰头对着瓶嘴就灌。对陆晓晗来说,喝酒是她的职业必备技能,她早已习惯了来这里的男人们的套路,你越不喝,他们越劝越灌,你越爽快地喝,倒反而能够镇住一些酒量浅的男人。

陆晓晗“吹”完一瓶,只用了十几秒,众人连连鼓掌。这时凌总端起酒杯,说:“我陪一杯。” 往往客人说要陪喝,就是要护着他点的姑娘的意思。凌总是个有地位的人,朋友们自然也就见好就收。

喝完一杯后,凌总对他的朋友们说:“今天几位老板能来,是给我凌云海面子,大家一定要喝好玩好,我们不醉不归。”

坐下来后,凌云海在陆晓晗耳边轻声说:“今天来的几位是我重要的合作伙伴,一定要帮我招待好。”这话的意思,就是让她放开了喝,使劲地捧客人。

陆晓晗点点头,让客人高兴是她的职责所在。但不知怎么的,今天心里莫名有一种抵触的情绪。不过她不能把这种情绪表现出来,只能压在心底。

这个凌总凌云海,是她的金主,这半年来,几乎每次到这里都点她的台,还经常给她订包厢,帮她冲业绩。来夜总会的男人,但凡向女孩子献殷勤,那都只有一个企图。如果一时半会不能得逞,马上就会换下一个目标,或同时追求好几个目标。像凌云海这样,花了半年时间还没得手,却依旧锲而不舍的,真的很少见。对于这点,陆晓晗还是比较佩服的。陆晓晗做这行三年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而且他还很有钱。

陆晓晗侧头看了一眼凌云海那冒油的胖脸,心里一阵阵的腻。但没有办法,为了生活,为了赚钱,她只能迎合。她如每一次凌云海来的时候一样,起身点了一首《雨蝶》。凌云海说过,偶然一次听到她唱《雨蝶》,就迷恋上了她,说她把这首歌唱进了他的心里。

“爱到心破碎,也别去怪谁,只因为相遇太美……”陆晓晗调动起了她所有的表演细胞,卖力而深情地唱着,努力把歌词里的情绪也唱进去。对于凌云海这点小小的特殊要求,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容易满足了。

“我向你飞,多远都不累,虽然旅途中有过痛和泪……”唱着唱着,她想起了余威,心里没来由地一酸,竟真的把自己的真实情绪代入到了歌中。

唱完歌之后,陆晓晗又敬了大家一杯酒,然后坐回凌云海身边。凌云海伸出他油腻的手,一把握住了陆晓晗的手,陆晓晗浑身颤抖了一下,下意识想甩开,又觉得不太好,在夜总会陪酒,被摸手是最正常不过的事,就算被摸身上其他部位,也不能吭声。

凌云海深情地看着陆晓晗,眼眶中竟还泛着泪光:“你换了发型唱这首歌,真的唤起了我青春的记忆,晓晗,你真漂亮,我太喜欢你了。”

陆晓晗只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又不能不应付,她故作温柔地说:“你这样夸人家,人家都要不好意思了。来,凌总,我敬你一杯。”她顺势伸手拿酒杯,趁机把手从凌云海的肉掌里抽了出来。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 11 点了。陆晓晗睁开眼,感觉头痛欲裂。说实话,喝酒对她来说就像吃饭一样平常,但像昨晚喝那么多,却很少有。她记得开始是喝啤酒,后来又换了洋酒。洋酒这东西,在 KTV 里都是兑饮料喝的,喝的时候很好入口,后劲却大得很。她清楚记得自己开了两轮“火车”,在差点坚持不住的时候,终于熬到了下班。

这几年在夜场上班,她练了一个本事,就是无论喝多少都不会断片,再怎么醉,也会撑着回到自己家里。她记得昨天晚上散场的时候,凌云海依然跟以前一样,暗示要带她出去过夜,她也照样含蓄地拒绝了。凌云海也没多说什么,叫了个车把她送回了家。对于凌云海这样的老板,为什么会对她这么执着,陆晓晗有时也想不明白。

总是拒绝凌云海,并不是陆晓晗守身如玉,坚守什么底线,在夜总会上班,哪有什么所谓的贞洁烈女?但陆晓晗有她自己的原则,不能只为了钱就和人上床,还得自己喜欢才行。凌云海对她很好,支撑了她在公司的业绩,每次点她坐台,给的小费也不少,还经常送她礼物。可每当看到他身上肥厚的脂肪,她就心里发毛,实在难以说服自己委身于他。

 

陆晓晗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开水,然后又躺回床上。旁边宋珍珍还在她自己的床上呼呼大睡。昨晚回来后,她清楚地记得,是宋珍珍帮她洗脸、脱衣服,还给她倒水,照顾着她。她也知道她这个好姐妹其实只是比她喝得少了一点点而已。

三年来,在这一行里,宋珍珍一直像姐姐一样照顾她,她们之间的感情就跟真的亲姐妹一般。

除了性格相投,她们还有着极其相似的成长经历: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再婚,有同父异母的弟弟,被重男轻女的家人忽视;都是农村人,都自小辍学,十几岁就出来打工。

她们干过洗碗工,做过家政,甚至去过工地,最终走上了这条路。她们悲哀于自己的命运,却又无可奈何。但凡能获得多一点的温暖和关爱,哪一个女孩愿意堕入风尘?

在三年前,陆晓晗丢掉在制衣厂的一份工作。她的车间主任看她长得漂亮,对她动手动脚,她不从,于是不断被穿小鞋,被排挤打压,索性就辞了职。然后,又在大街上被小偷偷走了钱包,走投无路之下,她看到夜总会招聘酒水推销员,就去报了名。

去了才知道,实际上是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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