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司年最近做了一件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事——他把自己关在厨房里,学煮咖啡。
这件事说出去没人会信。傅氏集团的掌门人,海城最年轻的商业天才,在一堆瓶瓶罐罐里面折腾咖啡粉,脸上还沾了一块奶泡。助理小周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自家老板系着围裙、手忙脚乱的样子,觉得自己可能在做梦。他跟了傅司年四年,见过他在谈判桌上把对手逼到墙角,见过他在董事会上一个人怼七八个董事,见过他三天不睡觉赶一个项目。但他从来没见过傅司年做这种事——做一件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纯粹是浪费时间的事。
“傅总,要不我找个咖啡师来教您?”小周试探着问。
“不用。”傅司年头都没抬,盯着手冲壶上的温度计,等水温降到九十度。他上网查了很多资料,看了十几个视频,才知道一杯美式咖啡的水温是九十度,粉水比是一比十五,萃取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这些数据他记在手机备忘录里,每天早上看一遍,比看财报还认真。
但他煮出来的咖啡还是不对。
太苦了,太酸了,太淡了,太浓了。每一次都有不同的问题。他把煮坏的咖啡倒进水槽里,重新来。一遍,两遍,三遍。有时候一个早上要煮七八杯,喝到胃不舒服,就吃两片胃药,继续煮。他以前从来不胃疼,这一个月胃药吃了快两盒了。
他不知道林念初以前每天早上给他煮咖啡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一遍一遍地试。他不知道她花了多长时间才找到他最喜欢的那个味道。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他喜欢什么温度、什么浓度、什么口感。她靠猜的,一天一天地猜,一天一天地调整,直到他喝完没有再皱眉头。他连一句“好喝”都没说过,最多是喝完放下杯子,该干嘛干嘛。她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三年,一千多天,每天早上重复同一件事,为一个从来不感谢她的人。
他现在不给她煮了。他给自己煮,怎么都煮不出那个味道。
小周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还是开口了:“傅总,林总那边……昨天收了一束花。”
傅司年的手顿了一下。咖啡壶倾斜的角度偏了,热水浇在滤纸的边缘上,漫出来,流到桌面上。他手忙脚乱地放下壶,拿抹布去擦,动作笨拙得像一个从来没进过厨房的人。
“什么花?”
“白色的雏菊。您之前送的那种。”小周小心翼翼地说,声音放得很低,像是在说一件不能大声说的事,“前台的小姑娘说,林总让放到她办公室去了。没有退回来。”
傅司年握着抹布的手紧了一下。收了。她收了。不是退回来,不是扔掉,是放到办公室去了。他在心里把这句话翻来覆去地念了好几遍,每一个字都让他心跳快一拍。但很快他又告诉自己,收一束花不代表什么。可能是她觉得好看,可能是她懒得处理,可能是苏可帮她拿进去的。跟他没有关系。
“还有……”小周吞吞吐吐的,手指绞着衣角,“沈小姐那边又打了电话过来,说想约您吃个饭。她说她过几天就要回巴黎了,走之前想见您一面。她说就吃个饭,不会耽误您太长时间。”
“不去。”傅司年的声音很淡,淡到几乎没有温度,“以后她再打电话,不用接了。也不用告诉我。”
小周点了点头,转身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傅司年站在厨房里,对着那滩洒掉的咖啡发呆。那个背影看起来很孤单,比这间空荡荡的厨房还空。
傅司年把围裙解下来,挂在厨房的挂钩上。那个挂钩是林念初买的,贴在一个很顺手的位置,她每次用完围裙都会挂在这里。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挂钩,甚至不知道厨房里有这么一个东西。现在他每天都能看到它。它在那里,安安静静的,像她这个人一样,不声不响地做了很多事,然后不声不响地走了。他有时候会盯着那个挂钩看很久,想象她站在这里挂围裙的样子。她会踮一下脚吗?会顺手把台面上的水擦掉吗?会看一眼窗外吗?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走出厨房,经过客厅的时候,看到沙发上那个她常坐的位置。垫子还是鼓的,没有塌下去。她走了快一个月了,那个垫子还是鼓的,像是还在等着她回来坐。他在那个位置上坐了一会儿,看着窗外的天。从这里看出去,能看到小区的花园和远处的湖,风景很好,光线也好。她以前坐在这里看书的时候,阳光会照在她身上,把她的头发照成深棕色,耳朵上那对珍珠耳环会发光。
他在那个位置上坐了一个下午。从三点坐到六点,看着太阳慢慢落下去,看着窗外的光线从金色变成橘红色,再从橘红色变成深蓝色。他以前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坐这么久过,从来没有这么安静地看过一次日落。
手机响了,是小周发来的消息。
“傅总,起源科技下周有个新品发布会,林总会出席。地点在海城国际会展中心。时间是下周三晚上七点。我们收到邀请函了,您去吗?”
傅司年看着那条消息,打了几个字,又删掉了。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了。他想说去,但他没有收到邀请——不,邀请函是发给公司的,他作为傅氏集团的负责人当然可以去。但他去了算什么?坐在台下,看着她站在舞台上发光,然后呢?然后散场了,各回各家,他连跟她说话的资格都没有。
最后他只回了一个字:“好。”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好。他又没打算跟她说话,去了也改变不了什么。但他想去。哪怕只是远远地看她一眼,站在台下,看着她站在聚光灯下,发光发亮。他想看看那个样子的她。不是在傅家的客厅里安安静静看书的样子,不是在厨房里给他煮咖啡的样子,不是站在角落里端着香槟酒笑着的样子。是真正的她,林念初,林远山的女儿,起源科技的创始人,全世界都认识的那个她。
他想看看那个她,是不是还戴着那对珍珠耳环。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她。他想起有一次她生病,发高烧,给他打电话。他说在开会,让她自己去医院。她真的自己去了,一个人挂号、一个人输液、一个人回家。晚上他回去的时候,她已经煮好了粥,安安静静地坐在餐桌前等他。他问她吃了吗,她说吃过了。他上楼睡觉了,她一个人把那碗粥喝了。
他从来没有问过她烧退了没有。
傅司年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枕头上有洗衣液的味道,淡淡的,不是她用的那种。她以前用的洗衣液是什么味道?他不知道。他真的连这个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