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巷口的包子铺还没开张,我已在工作室门口掏出钥匙。昨夜那场对峙像块石头落了地,压得人整宿睡不踏实,可今天还得照常开门、算账、开会。我拧开门锁,推门时带起一股凉风,吹得墙角的账本哗啦响了两声。
林晓雅来得最早,手里拎着个铝饭盒,说是她妈蒸的红薯,非要我尝一口。她把饭盒往桌上一放,眼睛就黏在了我手里的硬皮账本上:“姐,真要算啦?”
“拖着不算是等钱自己长腿跑回来?”我把账本往桌上一拍,拉开椅子坐下,“叫陈桂兰赶紧的,太阳晒屁股了。”
话音刚落,陈桂兰挎着布包进了门,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脸上还扑了点粉——这在她身上可不多见。她一进门就搓着手:“今儿可是大日子,我特意换了干净衣服。”
“又不是相亲。”我扯了下嘴角,“是分钱的日子。”
三人围坐在桌前,我把上个月所有收支单据摊开:供销社代销分成三十七块六毛五,广告页接单收入八十五元整,市集摆摊纯利四十一块二,读者打赏基金十三块八(全是钢镚儿和粮票),还有周炳坤那边印刷结余返款九块三——这是他主动提的,说我们量稳,给些返利。
“光这些就有……”林晓雅掰着手指头算,“一百八十六块九毛三?”
“还没完。”我又抽出一张纸,“《晚风·时尚特辑》加印五百份,全部售空,利润另计二十二块。加上书店免费阅读区带动的杂志附赠广告溢价,额外增收十九块五。总计……”
我把数字写在黑板上:**二百二十八元四角三分**。
屋里一下子静了。
林晓雅猛地抬头:“这……比我爸一年工资还多?”
陈桂兰没说话,拿起算盘噼里啪啦打了一遍,又打一遍,再打一遍。第三次结果出来,她手停在半空,嗓音有点抖:“没错……真是这个数。”
我点了根蜡烛放在桌边,火光照着账本上的红蓝字迹。没人说话,连呼吸都轻了。过了好一会儿,林晓雅突然笑出声,捂着嘴不敢大声,肩膀直颤。陈桂兰也跟着笑了,一边笑一边抹眼角:“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多活钱……还是咱们自个儿挣的。”
“不是咱们,”我纠正她,“是我们三个,加上读者、商户、印刷厂,一条线串起来的。但主心骨得有人当。”
林晓雅收住笑,认真看我:“那你就是那个主心骨。”
我没接这话,只把账本翻到最后一页,那里贴着一张泛黄的纸——是我重生后第一期手抄小报的底稿,字迹歪斜,用的是车间捡来的废纸背面。现在它被压在玻璃板下,像件老古董。
“以前在车间,一天干十二小时,手裂得拿不住笔。”我指了指自己右手食指侧面,那里有道浅疤,“现在呢?我们一天都没坐满八小时,赚的钱够买三十斤猪肉。”
陈桂兰点头:“关键是,没人管我们几点上班,穿什么衣服,说什么话。”
“对。”我合上账本,“我们不是打工,是在做自己的事。”
她说完起身收拾茶杯,动作利索了不少。林晓雅也蹦起来:“我去市集送样刊!今早肯定有人问新一期啥时候出!”
两人走后,屋里只剩我和那盏蜡烛。我打开抽屉,把今天的总账复印件放进去,压在那张旧手抄报底下。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枚一角硬币,轻轻抛了一下,接住,放进抽屉最底层。
我不是在赚钱。
我是在赎回我自己。
窗外天色渐明,远处传来早点摊掀油锅的声音,还有小孩追跑的嬉闹。我站起身,关了灯,走到墙边看了看挂着的工作室挂牌。木牌漆面已经有些褪色,但“晚风文化工作室”六个字仍清晰可见,是我亲手写的。
我伸手拂了拂上面一层薄灰。
回到书桌前,我翻开新的笔记本,在首页写下三个字:
下一步。
停顿了几秒,我把笔帽咔嗒一声扣上,合上本子。
蜡烛快烧到底了,我伸出手,吹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