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一场血案
刘志成和马娟到了公园门口的存车棚,取了自行车便朝着美食街走去。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虽然太阳刚落西山,但天空仍然很明亮。平凉位于东七时区,比北都正好晚了一个小时。这个时间,很多人也是刚刚下班,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马娟怕被熟人看到,于是就故意走在自行车的右侧,与刘志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在美食街的一家新疆大盘鸡餐厅的二楼,赵钢正领着一帮兄弟在大吃海喝着。说是二楼,其实也不算,只不过是老板在一楼的房顶上又加盖了一层铁皮板房,在房屋的外侧加挂了一段楼梯。刚上来,王欢就赶紧坐到赵钢的旁边,他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请大哥出手,替自己拔掉心头那根刺。这根刺让他又痒又痛,甚至还在无限膨大,如鲠在喉,堵得自己心发慌气难咽。而这根刺,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抢了自己女朋友的刘志成。
王欢拿起一瓶黄河啤酒,先是给赵钢斟满了,又招呼其他人把酒杯倒满,然后举起杯子对众人道:“钢哥今天真威武,咱们一起敬钢哥一杯。”
众人便齐声附和,乒乓咔咣的碰杯声响成一片。赵钢今天也是心情大悦,他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腿,边嚼边对王欢道:“你小子整天满脑子想的都是泡妞,今天怎么想起过来了?说吧,有什么事儿?”
王欢讪笑着道:“嘿嘿,还是钢哥了解我,还真有件事要钢哥帮我摆平。”
“是不是那个偷猪贼?怎么着,你俩的恩怨还没有了断?”赵钢吐出一块鸡骨头,又撕下一段手纸,擦了擦油光水滑的嘴巴。
“对对,就是这个傻缺,夺妻之恨啊!钢哥,您得帮我出这口气。”王欢恨恨地说道。
“嗯,你说个标准吧!这事钢哥给你做主了。”说完,赵钢豪迈地端起酒杯,将半杯啤酒一饮而尽。
“太好了,钢哥,小弟我这先谢了!”说完,王欢抓起酒杯,将啤酒一股脑倒进嘴里,一些酒飞溅出来,顺着嘴角流进了脖子里,王欢用手背抹了抹,接着道:“钢哥,你让兄弟们好好教训教训他,脸上再弄点记号出来,看哪个不开眼的丫头以后还能看上他!”
赵钢斜眼瞄了一下王欢,骂道:“你他娘的还真够狠的,我看你以后就改名叫‘王坏’吧。”
赵钢的话引来众兄弟们的一阵大笑,王欢也嘿嘿地干笑起来。正在此时,下楼撒尿的大鹏匆匆地跑了上来。赵钢有些纳闷,便问:“你不是下楼撒尿了吗?这么快就上来了,莫不是没憋住,路上尿裤子里了吧?”
众人又是哄笑起来,大鹏也不理会,赶忙对赵钢说:“钢哥,钢哥,我刚下楼就看到王欢班里那个偷猪贼,领着王欢的女人正好进了对面那家拉面馆。我靠,憋死我了,我撒尿去了。”说完便犹如旋风一般没了踪影。
王欢听罢,热血直往头上涌,脸也涨得通红,他忽地站了起来,还没容他张口,赵钢倒先发话了:“坐下,慌什么!”
王欢气鼓鼓的坐了下来,赵钢又道:“把杯中酒喝了,然后你带着黑子到下面认下人,剩下的就没你事儿了。”
一个长着老鼠眼的黑瘦年轻人马上附和道:“来,王坏,干了这杯,我陪你下去。”
刘志成和马娟来到美食街,找了一家兰州拉面馆走了进去。今天的公园约会和晚上吃饭,都属于临时加戏,他没有思想准备,幸好兜里还有十块钱,不过这十元钱吃两碗牛肉拉面还是绰绰有余的。
兰州拉面是甘肃人日常主食之一。拉面源于兰州,开花于全国,素有一清、二白、三红、四绿、五黄之说,即牛肉汤色清气香;萝卜片洁白纯净;辣椒油鲜红漂浮;香菜、蒜苗新鲜翠绿;面条则柔滑透黄。
两个人点了两碗牛肉拉面,又点了两份小拌菜,只花了8元钱。刘志成有些不好意思说道:“今天没有准备,咱俩就将就着吃碗面吧,等周末我请你去六顺斋吃,那里我实习过,口味在平凉市可算得上一流的。”
马娟嫣然笑道:“这就很好了,我喜欢吃拉面。等以后有机会,你做几道拿手的菜再请我吃吧。”
“好,没有问题,我给你做几道创新的菜,保管你吃了这顿还想下顿。”刘志成边吃着面,边忙不迭的许诺。
一轮明月爬上了树梢,黑夜正慢慢地降临。饭店里,两个年轻人忘情的聊着天。窗外,一双老鼠眼恶狠狠地盯着他们。一碗牛肉面,这一对情侣却吃了快一个小时。马娟看了一下手表,惊呼道:“哇,八点多了,我们赶紧回去吧,家里该担心了。”
皓月当空,银光似水,微风轻拂。马娟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仰望长空,如饮甘霖,点点繁星落在两人的身上,仿佛为两人编织了一幅爱的画卷。
刘志成把马娟送回了建安厂大院,然后便往家返。他一边骑着车,一边兴奋地哼着李春波的《小芳》: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
长得好看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辫子粗又长,
在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
你和我来到小河旁,
从没流过的泪水,
随着小河淌,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刘志成哼着流行歌曲,慢悠悠地骑着自行车。他不敢骑快,因为这一段路没有路灯。九十年代,市政建设缺口很大,主干道上的路灯都困得睁不开眼,更何况那些走不了汽车的小路了。刘志成顺着毛纺厂外墙旁的小路往家走,由于没有路灯,这条路行人不多,但却是刘志成回家必经之路。
顺着外墙刚拐了一个弯,突然,一条满是鸡屎味的麻袋从天而降,一下子扣在了刘志成的头上,他立刻从自行车上跌落下来。刘志成一时有些蒙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想把蒙在头上的麻袋掀开,但是一阵暴风骤雨般的拳脚便落在了他的身上,而他却无法躲避。五六个人围住了刘志成,这些人也不说话,只是一味地拳打脚踢。此时刘志成只有挨打的份儿,但是他毕竟当过几天兵,又有过街头斗殴经验,知道现在唯一选择就是保护自己,他用胳膊护住了脸和头,用双膝护住了胸腹部,像刺猬一样卷缩成一团。歪打正着的是,那个鸡屎结痂的麻袋倒像一层铠甲,虽然臭点,但是却保护了刘志成,化解了不少袭击力度。
行凶者正是赵钢一伙人。赵钢并未动手,他站在一旁,叼着香烟,抱着双臂,冷冷的看着狼虐羊的游戏。当他看到狡猾的刘志成缩成一团时,他勃然大怒,大吼一声:“把麻袋给我扯开!朝脸上踹!”
那个叫“黑子”的小混混眼疾手快,老大话音刚落,他就抓住麻袋的两脚,两手一使劲,一下子就把麻袋从刘志成的身上扯了下来。刘志成猝不及防,被仰面掀翻在地。几双穿着军勾皮鞋的大脚重新落在他的脸上,踢来踹去,仿佛在玩弄一个足球。汩汩鲜血不停的从刘志成的口鼻里涌出,他顿时变成了一个血葫芦。
爱尔兰小说家斯托克创作的小说《德古拉》中描写了一个嗜血如命的吸血鬼形象,见到血就兴奋。而赵钢这伙人显然就是中国版的吸血鬼。他们也是见血就兴奋,越兴奋踹得就越狠。
不知道是谁的鞋底再次落在了刘志成眼睛上,他的眼睛开始变得模糊,好像两道窗帘在慢慢地合上。刘志成以为自己眼睛被打肿了,所以眼睛睁不开。他努力睁开双眼,又用手摸了一下眼睛,可是眼睛明明睁开了,却仍旧什么也看不到。
刘志成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妈的,死就死吧,要死大家一起死。他不在闪躲,也不再惧怕疼痛,他需要反击,需要和敌人同归于尽。刘志成的双手在地面到处乱摸,他想找到石头什么的当作武器。手突然碰到了自己的挎包,他想起包里面还有一把雕刻刀。于是伸进挎包里,一下子就摸到了那把刀。刘志成心中一阵激动,他大呵一声,然后使出全身的力气,挥动着这把刀,朝着印在脑海里的几个方向狠狠的扎去。他听到几声“噗噗”的响声,这声音就像自己在教室里切萝卜时发出的声响,是那么的清脆,那么的欢快。刘志成咧着嘴笑了起来,张着大嘴的血脸在月光映照下如鬼一般恐怖。
再也没有皮鞋能落在自己的身上。他听到周围哀嚎声一片,刘志成渐渐失去了意识,一头栽倒在地上。
等刘志成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市人民医院洁白的病床上。他眼前一片漆黑,感觉自己整个脑袋都被厚厚的纱布包裹着,他想揭开纱布,手一动,却像被什么东西拉住了。床头发出金属的撞击声,一只手铐把他紧紧铐在床栏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