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仁心遗诏:明代殉葬制度的终结
天顺八年正月初十,北京城被一场罕见的大雪覆盖得严严实实。紫禁城乾清宫内,炭火烧得再旺,也驱不散那股从骨髓里渗出来的寒意。
朱祁镇躺在病榻上,面色蜡黄,气息微弱。太医们已经束手无策,只能跪在殿外听候消息。这位三十八岁的皇帝,在经历了皇帝—俘虏—囚徒—皇帝的四重身份转换之后,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他召来太监牛玉,声音断断续续:"取纸笔来……朕要立遗诏。"
牛玉跪在榻前,双手颤抖着铺开黄绫纸。朱祁镇闭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开口说:"东宫(太子朱见深)即位……过百日成婚……议定后妃名分……"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睁开眼睛,目光在殿中扫了一圈,似乎在寻找什么人。那目光里有一种奇异的温柔,与他平日里在朝堂上那副冷淡严峻的面孔判若两人。他接着说:"殉葬非古礼,仁者所不忍。众妃不要殉葬……此言俱要遵行,毋违!"
牛玉握笔的手猛地一抖。他抬起头,难以置信地望着病榻上的皇帝——废除殉葬?这可是太祖皇帝定下的祖制啊。但朱祁镇的眼神是坚定的,不容置疑的。牛玉低下头,将这行字工工整整地写在遗诏上。
写完遗诏,朱祁镇命人送去内阁。李贤、彭时等阁臣读罢,无不失声痛哭——不仅是为皇帝的驾崩,更为那道废除殉葬的遗诏。他们知道,这道遗诏意味着什么。
正月十七日,朱祁镇驾崩于乾清宫。他死后,宫中照例准备为殉葬的妃嫔安排后事,但内阁大臣拿着遗诏据理力争,最终使遗诏得以执行[14]。明英宗朱祁镇,这个被后世评价为"前后在位二十四年,无甚稗政"的皇帝,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做了一件"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的事。自他之后,明朝历代皇帝再也没有宫妃殉葬的现象。
要理解这道遗诏的分量,需要回溯到这个残酷制度在明代的历史。
死灰复燃:明初殉葬制度的建立
人殉制度在中国有着极其古老的历史。它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殷商奴隶制时代,商代大型墓葬中动辄数百人的殉葬规模,令人触目惊心。秦汉以后,人殉在制度层面逐渐式微,汉宣帝时赵缪王刘元强求十六名奴婢殉葬,还遭到了撤销封国的处罚。然而到了明朝,这种已经被历史抛弃的野蛮习俗,竟然死灰复燃了。
开这个头的人,是明太祖朱元璋。
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樉英年早逝。朱元璋伤心之余,下令将朱樉的两个王妃王氏、邓氏殉葬。《明史》上只留下五个字:"樉薨,王妃殉。"这五个字背后,是两条鲜活的人命被强行终结。更重要的是,这道命令让一度消失的后妃殉葬制度重新回到了人间。
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驾崩。他的孝陵中,据记载共有四十六名妃嫔和宫女殉葬。这些被选中殉葬的女子,有的甚至从未被皇帝临幸过,只不过因为"服侍过"的虚名便被送入了黄泉。那些被殉葬的宫妃家属,有些被授予"朝天女户"的称号,给予世袭优恤,但这种优恤并没有持续多久,此后成祖、仁宗等朝再未见类似记载。
永乐二十二年,明成祖朱棣驾崩于榆木川。按照祖制,十六名妃嫔殉葬长陵。据朝鲜《李朝实录》记载,其中还有来自朝鲜的韩妃和崔妃。书中记录了殉葬当日的情景:"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缀,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小木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韩氏临死前对乳母金黑喊了一声"娘,吾去!"话音未落,旁边的宦官便撤去了木床。这个来自异国的女子,就这样死在了大明的宫墙之内。
仁宗朱高炽在位仅十个月,驾崩时亦有五名妃嫔殉葬。他生前在遗诏中强调"山陵制度务从俭约",却对殉葬之事只字未提——在那个时代,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
宣宗朱瞻基驾崩时,殉葬者更是多达十人。宣德十年正月初七,朱瞻基在乾清宫驾崩,年仅九岁的朱祁镇登基。新皇帝在父亲的葬礼上,亲眼目睹了那场惨剧——十名妃嫔被迫走上死亡之路,哭声撕裂了整个宫城。九岁的朱祁镇站在灵堂一侧,看着那些曾经抱过他、哄过他的女子一个一个被引向死亡的绳索。那一幕,深深烙在了他幼小的心灵中,成为三十年后那道遗诏的第一颗种子。
殉葬何以在明代重生
朱元璋为何要在立国之初恢复人殉制度?答案要从皇权结构的逻辑中去寻找。
朱元璋建立明朝时,对历代王朝的覆灭原因做了深入研究。他认为,汉唐之亡,一个重要原因是"女主干政""外戚擅权"。为了防止后妃干预朝政,他规定皇帝的后妃必须从民间选取,不得选用勋贵重臣之女。但问题来了——选来的这些民间女子,在皇帝死后如何处理?若放她们出宫,她们可能改嫁、可能泄露宫廷秘事;若留在宫中,又需要耗费巨大的供养成本。更重要的是,朱元璋需要一种方式来彰显皇权的绝对威严。殉葬,恰好满足了这一切需求。
从另一个角度看,殉葬也是朱元璋对"家天下"理念的极致贯彻。皇帝生前的所有物——土地、财富、臣民、妃嫔——死后都应当跟随他进入另一个世界。这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权力观念,却在明代以"祖制"的名义获得了合法性。
明朝的殉葬不仅限于皇帝。据《明史·诸王传》记载,秦慜王、晋恭王、周宪王、蜀靖王等藩王死后,也都有妃嫔殉葬。殉葬的风气从宫廷蔓延到王府,又从王府影响到民间富户,形成了一种全社会的恶性示范。史载,洪武年间甚至有"妻妾殉夫"的案例被朝廷旌表为"贞烈",这种鼓励进一步加剧了人殉的泛滥。
朱祁镇废止殉葬的真实原因
朱祁镇为何在临终前做出废除殉葬的决定?这个问题在后世引发了诸多讨论。北京日报和故宫博物院的研究指出,朱祁镇的决定至少与三个因素有关。
最直接的触发因素,是周宪王朱有墩的故事。
正统四年,周王朱有墩去世。这位藩王生前曾上书朝廷,请求"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特别提到"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即不要让自己的妃嫔殉葬。当时的皇帝朱祁镇收到奏疏后,专门写信给朱有墩的弟弟朱有焗,转达了这一请求。然而信使抵达开封时,朱有焗已经按照"祖制",令朱有墩的妃巩氏、夫人施氏等七人全部殉葬了。
朱祁镇闻讯后只能追谥巩氏为"贞烈",六位夫人为"贞顺"。七条人命换来的不过是一个冷冰冰的谥号。这件事情对朱祁镇的触动极大——他身为皇帝,连一个藩王的遗愿都无法保全,更遑论宫中那些默默无闻的妃嫔?
第二重因素,是钱皇后。
钱皇后是朱祁镇的结发之妻。正统七年,十六岁的钱氏被册立为皇后。她温柔贤淑,与朱祁镇感情甚笃。然而婚后多年,钱皇后始终未能生育皇子,这在后宫之中是一个致命的劣势。为朱祁镇生下长子朱见深的周贵妃,多次试图废黜钱皇后,都被朱祁镇阻止了。
土木堡之变后,朱祁镇被瓦剌俘虏。消息传回北京,钱皇后"昼夜悲泣,竟至一目失明",又因长年跪地祈祷,伤了一条腿。当朱祁镇被放回、软禁于南宫时,钱皇后不顾残疾之躯,始终陪伴在他身边。她在南宫中带领宫女织绣,变卖首饰换取食物,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
按照明朝的惯例,未生育皇子的妃嫔,在皇帝驾崩后极有可能被指定殉葬。朱祁镇深知这一点——他死后,周贵妃必然不会放过钱皇后。若要保全发妻的性命,最彻底的办法,就是从根本上废止殉葬制度。
第三重因素,是朱祁镇自己对死亡与暴力的深刻体验。他经历过土木堡之变中四十万人惨死的修罗场,经历过瓦剌军营中随时可能被处决的恐惧,经历过南宫七年与世隔绝的孤寂。这些经历让他对"死亡"有了远超一般皇帝的敏感。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被人夺去生命是什么滋味。当他想到那些被迫殉葬的年轻女子将要经历与他当年相似的无助与恐惧时,或许正是这种共情,让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做出了这个决定。
一道遗诏改变的历史
天顺八年正月十七日的遗诏,正式宣告了明代皇室殉葬制度的终结。史载,遗诏中明确写道:"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朱祁镇死后,他的儿子朱见深即位,改元成化。这位新皇帝不仅遵从了父亲的遗诏,还在自己的遗诏中同样明确不要殉葬。此后,明代皇帝再未恢复这一制度。
但在皇室之外,殉葬的残余仍在王府中延续了一段时间。万历年间,仍有记载显示某些藩王死后有妃嫔殉葬。然而大势已去,文明的进程虽然缓慢,却终究不可逆转。
编修《明史》的史官在评价英宗时写道:"(英宗)前后在位二十四年,无甚稗政。……罢宫妃殉葬,则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这个评价,公允地指出了朱祁镇一生中为数不多、却弥足珍贵的功绩。
以人殉终结人殉
人殉制度的废除,在中国文明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商周时期动辄上百人的大规模殉葬,到秦汉唐宋的渐趋式微,再到明初的死灰复燃,最终在朱祁镇的遗诏中归于终结——这条漫长的道路走了数千年。而终结这一切的,恰恰是一个曾经犯下大错、被后人诟病无数的皇帝。
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充满反讽。如果土木堡之变不曾发生,朱祁镇可能永远是那个被王振操控的少年天子;如果南宫七年不曾被囚,他或许永远不会体会到被剥夺尊严和生命的恐惧;如果钱皇后不曾为他哭瞎双眼、跪断双腿,他临终前或许根本想不起那些同样可能面临死亡的宫妃。是苦难塑造了他对苦难的敏感,是失去让他明白了失去的痛楚。
天顺八年正月十七日,朱祁镇驾崩。他的遗诏被写入《明实录》,被刻进碑石,被后世史书反复引用。废除殉葬这件事,最终让这个一生背负着土木堡之败、于谦之死、夺门之变多重历史包袱的皇帝,在自己的历史评价中赢得了一线光亮。
乾清宫外的大雪仍在纷纷扬扬地落下,覆盖了整个紫禁城的金瓦红墙。那些因为这道遗诏而得以幸存的妃嫔和宫女们,跪在雪地里朝着皇帝寝宫的方向叩首,泪水混着雪水从脸颊滑落。她们或许并不认识这个躺在病榻上咽气的男人,但她们知道——是他给了她们活下去的权利。
在中国数千年的人殉史上,这是第一次有权力者主动放弃剥夺他人生命的特权。这一点微光,让那个被后世褒贬不一的"英宗",在漫漫长夜的历史中留下了一抹不易察觉的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