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贵妃·第一百七十三章(程丰)
五城司的人,白天不叫当值,叫熬。我在这北门底下熬了小二十年。管的是鸡毛蒜皮,谁家丢了锅,哪户院墙塌了角。不体面。可比种田强。总归有双官靴穿着,回家提一壶酒,我婆娘就不闹。原想这辈子就这么过。谁知秋禾这姑娘进了我家,叫了声“叔父”。我这下半辈子,倒不像我自己的了。
起初只当是攀了门好亲。皇贵妃贴身宫女,嫁我侄儿。这婚事,不是我家求来,是天上漏下来的。后来才明白,天上不兴漏。漏下来的,都是要命的恩。可这恩,我接。一辈子窝在北门,替人看鸡看鸭,不如拿这身皮,替我程家争条往上走的路。我没有儿子。秋禾这侄儿,我当半子看。如今他家和皇贵妃绑了,我不说破,心里是认的。所以北门这一片,我眼睛比从前更毒。
曾二那次,我瞧见他时,他缩在城墙下,鞋都烂了半边。我不是真想逮他。是想起秋禾前夜递来的话,说南城有人会往北门来。我当值,不抓,说不过去。抓了,后头的事便好办。皇贵妃不露脸,只把个活人搁在北门司。这人,比什么都沉。他嘴里漏一句,够半座宫城醒神。我把他往北门司一送,不是害他。是给他一条不被人灭口的路。他进了官门,反能活。这话,我不说。这宫外,说穿了,就没人真管你死活。只有跟对了人,死才算事。我如今,跟的是皇贵妃。她不给我官,只给我路。我这条路,不用大,能管住北门,就成了。
前几日,宫里来话,说那书坊新印的《河工志》,会送两册到北门司。我原不懂书。可我懂人心。这书,要是在北门司传开,沈家那几档旧船、旧账,便有人对得上。我拦着。我不多问。只当是衙门里的常例。可我也得留个心。这东西,不是谁都能看。得是那几个能写折子、又不靠沈家吃饭的。我侄子家的秋禾说,叔父要办,就办得干净。我“嘿”一声。这丫头,没白跟皇贵妃。如今说话,都像在分水。办得干净,是让我手不沾泥。我懂。
天快黑,我从北门下来。城墙上已点灯。我回头看了一眼。这灯,多少年了。从前只觉着照路。如今觉着,也照人。照那些还缩在暗处、不知该不该往前的人。我程丰,就是这类。可我已迈了半步。往后,得把整只脚,踩实。这世道,下头的人想活,不能靠等。得靠有人把梯子放下来。皇贵妃放了。我,得自己爬。爬不上去,那是我没本事。若摔死,也不怨谁。这京里,最不缺的,就是摔死的人。我,不想当那一个。明日,那两册《河工志》,我要亲自放进北门司。放在最显眼处。谁来借,我都记。这册子,会替我,也替皇贵妃,把该看的人,引出来。我不怕。我半辈子没亮过刀。可这世上,能杀人的,不止刀。还有纸。还有风。还有我这类,不起眼的小官。我,就在风里。等这场雨,下透。继续。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