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颗星在天空上闪烁时,黑崖山下的洞穴外已是烈焰飞腾,把半座山的黑崖都映成了红色。
十个巨大的火炬围成一圈,每一个火炬都是由六棵一抱粗的松树组成。
自从开始御狼时点燃那七棵松树后,部落人就喜欢上了这种点燃整棵对的事。
树冠相交,呈金字塔形的依靠在一起,组成高达十几米的巨大火炬。
火炬上的熊熊大火把围在中间的舞台照的亮如白昼。
一脸激动兴奋的部落战士,就在火炬围成的舞台上高歌狂舞。
洞口一堆堆的腥红的炭火上架着一整只的狼,那被割的如筛网并被撑开的象一张大饼的狼肉上滋滋的往下滴着油珠。
油珠落在炭火上发出噼哩叭啦的响声,深秋山林中那冰冷的夜晚在如此多的火光下也变的温暖如春。
风用小石刀从肋骨处挖下一块肉,用刀尖挑着放到嘴里,闭上眼,一脸享受的咀嚼着。
嗯!没有鹿内鲜嫩,吃着有点柴,不过却别有一股韧劲。
打开一个小皮袋从里抽出一片祖山榕的叶子丢到嘴里,一边咀嚼一边看向那火炬点亮的舞台上狂欢的部落战士。
取得这么大的胜利,他们有理由狂欢庆祝。
就连这一天的劳累对于他们来说也仿佛不存在了。
有了点燃松树抵御狼群的经验后,竟然把点燃整棵树的事当成了庆祝的篝火。
不怕劳累的从松林中砍来这么多的松树,当成火炬点燃来装饰舞台了。
他们还真是有用不完的精力,特别是关于庆祝,跳战舞是每个部落人为之痴迷的事。
那舞动的基因似乎深入他们的骨子里。
当然风是个例外,年青身体里也一颗躁动不安的心,但躁动归躁动,脑袋里却对这种简单的舞蹈,简单的欢乐感觉到幼稚。
部落人简单朴实,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就直接说出来,饿了就吃,高兴了就跳舞,根本没有什么压力而言,就这么简单快乐的生活。
除了吃喝,跳舞就是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了,也是最重要的交际活动。
看他们跳舞的动作,都是在生活中,狩猎中的场景再现。
崇敬大山厚重威严,学习山兽的勇猛,模仿虫鸟的灵动,展示花草的娇艳。
最爱的依旧是战舞,体现狩猎中战士的血气与勇猛。
舞台中成年战士分成两队,在篝火前跳起了战舞。
一时间两队人斗起了舞,看的心潮澎湃的雷招呼着孩子们也组成一队,加入了斗舞的行列。
孩子们个头虽然不如成年战士,力气不如成人足,却也有模有样,龇牙咧嘴,气势上一点不输别人,一时间三队人马斗的个不亦乐乎。
黑色的天幕下,简单的原始盛会为蛮荒的山林平添一股浓浓的欢乐而又狂野的色彩。
成队的战舞过后,依旧是个人的独舞,两人或小团体的对舞。
每个人都在篝火前表现着自己,更有人从篝火上一跃而过,引起众人的欢呼。
随后就有成队的人赤脚在燃烧的树枝上跑过,一旁的人们则尖叫,呐喊着为他们助威。
今天的花儿,脸上绘满了夸张而艳丽的彩色纹理,配上她本就美丽的面孔,让人眼前一亮。
火红的狐尾在火光中柔软而肆意的飞扬,让花儿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
修长而饱满的肢体,随着热烈的鼓点狂野而奔放的扭动着。
高傲花儿的一举一动无不透着一股天然的野性之美。
本就美丽再加上高超的舞技,让骄傲的花儿迅速成为了男孩们目光聚集的中心。
跳着战舞的雷却是另外一个中心,强壮的身姿,奔放粗野的舞步,那是部落里所有女孩子的偶像,也是男孩子们的榜样。
风知道高傲的大哥对部落里所有的女孩没有一个喜欢。
用雷自己的话说,他的心不在女孩身上,他要先成为一个象父亲那样的人,要作部落的山虎战士,成为部落的力量之王。
未来他要带领部落走向繁荣,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使命,女人只会影响他前进的步伐。
所以尽管花儿心中最理想的人选是雷,却总得不到雷的回应,更是对她不理不采。
风一直悠闲的坐在那,吃着烤狼肉,笑看着在火堆前斗舞斗的起劲的男女们。
山看了一眼风,皱了皱眉,所人孩子都在狂欢,这个儿子却如局外人一般的观看着。
看那神态就如长者笑看晚辈嬉戏一般,不象是害羞而不敢上去跳舞。
这孩子是什么心态啊?再看人群中那如一只小孔雀般旋转的花儿。
就走来来对风道:“听说你喜欢花儿,怎么不敢与花儿斗一下舞,我们山家人都是敢作敢为的勇敢之人,喜欢就去。”
“你是我的儿子,看上谁是谁的荣幸,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出了什么事有我呢!”
听到父亲这么说,心中讶然,风知道父亲以为自己害羞,不敢去跟花儿斗舞,这是在鼓励自己,可是这鼓励怎么象怂恿自己干坏事一般。
风小声的说:“父亲,我现在对花儿不感兴趣了,你就不用操心了。”
“哦?”
山一愣,还有这事,就反问了一句。
“那你看上谁了?”
“我还小,暂时还没有这个心思。”
山奇怪的看着自已这个聪慧的儿子,心中暗想不喜欢?部落里先不说容颜相貌的好坏。
就是将来能保护你这个豆芽的人选,除了花儿还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人来。
而且相比较来说,是你配不上人家,不是人家配不上你,给你机会还不要?
不由得有些恼火道:“管你喜欢不喜欢,给我去跳,坐在这大人堆里,冒充大人是怎么回事?”
早就在远处关注着风的崖,见风不知怎么惹首领生气了,就走过来,抓着风的领子把风提了起来,大声说道:“这不是你坐的地方,那边才是!”
说着把风一送,风就踉踉跄跄的奔着花儿跑了过去。
崖得意的坐下来,对着山道:“这孩子不错,鬼主意蛮多的,我挺喜欢!”
两人相视一眼,尽在不言中,这对相处了几十年的老搭档哈哈大笑。
风踉踉跄跄,连滚带爬的一溜烟出去了,当站稳了,抬头发现花儿正一脸怒气的瞪着自己。
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一副欠揍的样子说:“那个,我是被你爸丢过来的,你可别多想啊!”
话音刚落就听“啪!”的一声,脸上就被花儿结实的拍了一巴掌。
“你怎么打人?”
风捂着脸吃惊的喊着。
花儿盛气凌人的喊道:“打你怎么的?我还要揍你呢!”
说完竟如小老虎一样扑了上来,一下把还在愣神的风扑倒在地,一偏腿就骑在风的身上,拳头雨点般的打了下来。
山与崖看着不但没过来拉架,反而笑的前仰后合,其它的人也过来起哄,呐喊助威,一时间好不热闹。
当风从这个小老虎般的女人身下挣脱出来后,已是鼻青脸肿。
听着众人的叫喊声,还有那叉着腰,用下巴对着自己一副向自己挑衅的花儿,风真想冲过去揍这个疯女人一顿。
部落里一向以力量为尊,也没有什么男人让着女人的说法。
经常有女战士向男战士发起挑战,也有男人向女战士挑战,这在部落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这里只有力量的较量,还有征服和顺从,根本就没有不借力量只讲道理的风气。
所有的人都想看到风冲过去与花儿打在一起,部落里的打斗最为平常。
即使打不过气势不能输,人气不能输,明知打不过也要向前冲,以弱对强这是勇敢的表现,那怕被打的很惨也没人会笑话你,反而认为你那是勇敢。
风也很想冲过去,可是心里还有着理智的思量在作怪。
自己一个男人去打女人,还是算了,胜了也胜之不武,这又不是生死大敌,这是风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干出来的。
另外凭花儿的能力撒起泼来,自己还真有可能干不过她,风自己先失去了自信。他脸红脖子粗的咬牙切齿努了半天的劲,最终,扭头走了。
风的表现让所有人都傻了眼,这个风还真不愧是豆芽儿,就是一个熊蛋脓包。
这就怂了?这样认输以后在部落还怎么抬头啊?所有人都会看不起他的。
就连站在那的花儿,发现风竟然不战而逃,也愣了一下,随后眼神里更充满了对风的鄙视。
在一旁看着的雷,皱起了眉,风能力怎么样他比谁都清楚。
以他的估计风打花儿,即使是打不赢花儿,但至少不会落下风。
现在被打的这么惨,风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用啊!落荒而逃?雷看着弟弟风若有所思。
山也纳闷,风的一切都是自己教的,能不能打的过花儿也是一清二楚。
这风怎么这么胆小,竟然不战而退,这性子是不是太过懦弱了。
看着风若无其事的到一旁拿起一块狼肉烤了起来,似乎对所有诧异的目光视而不见。
崖有些发蒙,毕竟风是自己推过去的,又是被自己女儿打的。
感觉就象父女俩在欺负老实人一样,他尴尬的笑了笑,对山说:“你这个儿子有个性啊!打不过没关系,他要是喜欢花儿,我哪天给你送家去!”
山看看崖道:“孩子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来吧!顺其自然。”
“也好!也好!”
崖无奈的应着,这个风聪明的厉害,这性子也弱的厉害。
即使被人鄙视,风也做不出动手打女人的事,这是风也可能是多数现代人的底线。
所以风没什么心里负担,对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并没有自己的底线重要。
当然如果是生死存亡的战斗,那就没有男女这一说了,只有对手,风也不会这么迂腐。
但对于一个部落的同一波孩子们,用自己几十岁阅历的人来看一个女孩。
大叔去打一个小姑娘,这得心黑到什么程度啊?怎么可能下得了手?是真下不了手啊!
风不在乎,可是看在眼里的其它孩子们与还在欢庆的其它部落的战士,对风刚刚有点改观的好印象一下又是一落千丈,跌到了谷底。
两天后,队伍启程了,在战士们扛着的巨大皮袋上又加了一只张牙舞爪的如个黝黑怪物般的熏狼。
皮毛有伤口的狼,都被燎毛烟熏成熏肉了,现在一人一个还有富余。
其它皮毛完好的,直接脱外套一样的手法脱皮了。
虽然狼皮没有鹿的皮毛柔软,但部落人不在乎这点小差别,反而在乎的是所穿的动物是否是凶猛的野兽。
这样一来,穿着狼皮衣的就感觉比穿鹿皮衣的勇猛一些,因为这是他自己打回来的。
每一次狩猎回来后,所带回来的兽皮每个战士都会分到一张完好的兽皮。
其它的兽皮再由部落统一给各家,所以战士身上的皮衣是代表着自己所打的猎物最高的荣誉的功绩。
现在队伍打到了狼,那么回去后就会用狼皮衣把鹿皮衣换下来,这也是个人荣誉感的提升。
本来这里距离祖山只有五六天的路,原来的匆忙赶路,带回的食物会被吃掉很多。
现在,在半路又重新装上了食物,即使累一些,但想到能带回去更多的食物。
这些累,就不算什么了,而且这最后的路程也是回家路程中相对安全的路程。
从这里到祖山基本没有什么大的野兽,更没有山兽王级别的野兽存在,哪怕走慢一些,当然也要带回去更多的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