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廷霄在美术馆外的雨里站了整整两个小时。
老陈找到他的时候,他浑身湿透,嘴唇发紫,卫衣紧紧贴在身上,整个人像刚从泰晤士河里捞出来。老陈什么都没说,脱下自己的外套裹住他,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他拽回了民宿。
回到房间,陆廷霄没有换衣服。他坐在床边,水从头发上滴下来,顺着脖颈流进衣领,在地板上积了一小滩。
"陆总,换件衣服吧,您会烧坏的——"
"她右肩的伤,下雨天会疼。"陆廷霄突然说。
老陈的手僵在半空。
"顾辞说的。"陆廷霄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那道勒痕在冷水的浸泡下泛着暗红色的光,"他说她右肩的伤,下雨天会疼。老陈,三年前那个晚上……她发烧到多少度?"
老陈的喉结滚了一下。他不想说。可他跟了陆廷霄十年,他知道这个男人现在的状态——你不告诉他,他会自己想,想到发疯。
"四十一度二。"老陈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叫,"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再晚半个小时,就会烧成肺炎。右肩的伤口也感染了,缝了七针。"
陆廷霄闭上了眼。
四十一度二。七针。
他那天晚上在做什么?
他在林婉儿的病房里。林婉儿割了腕,不深,但流了很多血。她哭着抓住他的手,说"廷霄,我以为我要死了"。他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一夜没合眼。
而沈星晚,在他锁着的别墅里,发着四十一度二的高烧,右肩的伤口感染化脓,一个人叫了救护车,一个人签了字,一个人被推进了手术室。
她没有哭闹。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
不是不想打。是打了也没用。那天晚上他的手机静音,放在林婉儿病床的床头柜上,一整夜没有看一眼。
"老陈。"
"嗯。"
"明天去查一下,她住在哪儿。"
"陆总——"
"不是去打扰她。"陆廷霄终于抬起头,那双眼睛红得像烧了一整夜的炭,但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凝实,像是从灰烬里重新烧起来的一点火星,"我只是……想知道她在哪儿。她右肩疼的时候,有没有人给她倒杯热水。"
老陈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变了。不是变好了,不是变好了就能挽回什么。是变得更像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会疼、会怕、会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的人。
"好。"老陈说,"我明天去查。"
第二天,雨还在下。
伦敦的雨好像永远没有尽头。沈星晚站在公寓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她的右手搭在左肩上,指尖轻轻按着那道疤。
下雨天。它果然又疼了。
不是剧烈的疼,是一种钝钝的、闷闷的疼,像有人用指甲一下一下刮着骨头。她皱了皱眉,松开手,转身走到厨房,烧了一壶水。
公寓在肯辛顿区,是一套两层的复式,是顾辞帮她找的。不是送的——沈星晚坚持付租金,顾辞拗不过她,最后以"顾氏海外员工福利房"的名义把价格压到了市价的三分之一。她知道他在让步,但她也知道,这是她能接受的底线。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是助理小周发来的消息:「沈总,画展最后一天的媒体报道汇总已经发您邮箱了。BBC艺术版的评论写得特别好,说您的作品"用最温柔的笔触完成了最锋利的反击"。」
沈星晚看了一眼,没有回复。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双手捧着,靠在厨房的岛台上。
"反击。"她低声重复这个词,嘴角扯了一下。
反击成功了。画展大获成功,品牌"星晚"的国际知名度一夜拉满,陆氏倒了,陆廷霄被赶出了江城。她赢了。
可为什么右肩的疼,比三年前那个晚上还厉害?
门铃响了。
沈星晚放下杯子,走到门口,透过猫眼看了一眼。
门外站着顾辞。穿着深灰色的大衣,手里提着一个纸袋,头发上沾着细小的雨珠。
她开了门。
"你怎么来了?"她侧身让他进来。
"路过。"顾辞把纸袋递给她,"你昨天说想吃那家粤式点心的虾饺,我让司机绕了一圈去买的。"
沈星晚接过纸袋,指尖碰到了他的手——很凉。他应该是从外面一路走过来的,没有开车到门口。
"你开车来的?"
"司机在楼下。"
"那你手怎么这么凉。"
顾辞顿了一下,然后笑了:"沈星晚,你今天是第一次主动关心我。"
沈星晚也笑了,低头打开纸袋,热气从里面冒出来,带着虾饺的香味。她突然觉得右肩没那么疼了。
"昨天那个男人,"顾辞在沙发上坐下,语气很随意,像是随口一提,"你打算怎么办?"
沈星晚的手停了一下。
"没有什么怎么办。"她说,"他来他的,我过我的。"
"他不会就这么走的。"
"那就让他留着。"沈星晚把虾饺放进盘子里,动作很稳,"伦敦又不是他的。他要是想当流浪汉,随便他。"
顾辞看着她,突然说:"你认出他了。"
不是疑问句。
沈星晚没有否认。她把盘子放在餐桌上,给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拿起筷子。
"从他站在广场上的时候,我就认出来了。"她夹了一个虾饺,咬了一口,慢慢嚼着,"他瘦了很多。瘦到我差点没认出来。但那双眼睛……"
她没说完。
顾辞也没有追问。他太了解她了。她不是那种会把伤口撕开给人看的人。她会把所有东西都收好,打包,封口,然后继续往前走。可他看得出来——那个男人的出现,在她身上撕开了一条缝。
"星晚。"
"嗯?"
"如果他再来找你——"
"我会处理。"
顾辞沉默了几秒,然后点了点头。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又停住了。
"你右肩还疼吗?"
沈星晚握着筷子的手紧了一下。
"不疼了。"她说。
顾辞没有拆穿她。他只是轻轻"嗯"了一声,推门走了。
门关上之后,沈星晚把筷子放下,缓缓转过头,看向窗外。
雨还在下。
她抬起左手,按在右肩上。
疼。
比刚才更疼了。
民宿里,老陈推门进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对。
陆廷霄正坐在床边,用一条毛巾擦头发。听到开门声,他抬起头。
"查到了?"
老陈点了点头,把一张纸条递给他。上面写着一个地址:肯辛顿区,某公寓楼,门牌号。
"她一个人住?"
"不是。顾辞经常去。"老陈斟酌着措辞,"沈总在伦敦的圈子不大,但顾辞几乎是每天都会出现在她的生活里。接送、安排、照顾……什么都管。"
陆廷霄接过纸条,看了一眼,把它折好,放进口袋里。
"老陈。"
"嗯。"
"我们得找个工作。"
老陈愣住了:"什么?"
"我不能就这样去找她。"陆廷霄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他,"我不能再以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的身份,站在她面前。哪怕她还是不会原谅我,至少……至少我不能再让她觉得我是个笑话。"
老陈看着他,突然觉得鼻子发酸。
这个男人终于开始——不是用钱,不是用权力,不是用那些他曾经引以为傲的东西——而是用最笨、最慢、最不像"陆廷霄"的方式,去靠近她了。
"好。"老陈说,"我去中餐馆问问,他们要不要洗碗工。"
陆廷霄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是他失去一切之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笑。
"行。"他说,"洗碗工就洗碗工。"
当天下午,沈星晚的助理小周在公寓楼下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男人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连帽卫衣,站在便利店的屋檐下躲雨,手里拿着一份招聘广告,正在认真地看。
小周觉得那个背影有点眼熟,但没想起来是谁。她摇了摇头,走进公寓楼,按了电梯。
她不知道的是,那个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
他看到了她进的是哪栋楼,哪层,哪扇门。
他记在了心里。
然后低下头,继续看他的招聘广告。
上面写着:中餐馆洗碗工,时薪9.5镑,包一顿员工餐。
陆廷霄把广告折好,放进口袋里,和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放在一起。
两样东西,一个是为了活下去,一个是为了——
他不敢想那个词。
但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在伦敦的雨里,一步一步,朝她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