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兴学
我这一生,最信字。
不是信字能通神。是信字能让人立起来。我见过太多不识字的人,被一纸契书逼得卖田。也见过太多识了字的人,从此不再把命交给别人。这,便是“学”的用。不在于要做官。在于能做人。能把眼前这日子,看个明白。所以,我称帝后,便把“兴学”当成了这大周的地基。不是修几座学宫装门面。是让这天下,比从前多几间能听见书声的屋子。
我让各州设官学。县学不够,便许村社自办学塾。不请大儒。只请那些能教孩子认字算数的。束脩不贵。或给米,或给田。村里若出不起,县里补。县里若不够,州里拨。这,是我从“内学”时就想做的事。那时我只教得动几个宫女。如今,我想让这天下,连极偏的村里,也能有个孩子,在日头底下用树枝练字。这,才叫“周”字,不白改。
我也在洛阳、长安设“崇文”“弘文”。不是给高门。是给七品以上及有才寒门。后来,我又加了一条:凡边地、远州,每岁可荐一人。不考出身。只考文章与算。这,是给那些被长安忘了的地方,留一扇能进京的窗。我知道,这扇窗,开得不大。可它至少开了。这,便比旧唐好。旧唐连条缝都难。
可我也见过,有些官学,只教人背书。不教算,不教律。那这书,读了又有何用?我下诏,各官学需设“明算”“明法”二科。不是要走捷径。是要让这大周,不只出会写赋的人。也得出会修堤、会断案、会算清一县之税的人。这,才是真学。不是摆给祖宗看的。是给这天下人,用的。
(第二百九十四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