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新家之后的日子过得比林月预想的快。白天上班、开会、回邮件,晚上回到家做饭、收拾、和阳台上的那个身影说几句话,一天就过去了。林玄龄白天大多坐在阳台上,面朝外面的方向,有时候看楼下的树,有时候看远处高架桥上的车流,有时候什么也不看,就那么坐着。他说话的次数比以前少了,每次开口的字数也在减少。林月注意到他的轮廓一天比一天薄,但每天出门前和回家后她都会在窗台的香炉里点一根香。香烧完的时间也在变短,从四十分钟缩到了半小时。
那天她下班,没有直接回家。公交在菜市场门口停了一站,她从前门下了车,拐进那个搭着蓝色顶棚的菜市场里。肉摊在靠里的位置,老板是个穿胶鞋的中年人,正把一整块羊腿肉拆分成小块。她站在摊子前面看了一会儿,指着案板上的后腿部位:“帮我切一块,炖汤的,别太瘦。”
老板应了一声,拿起刀的时候刀背碰在案板上发出钝响。她低头翻手机备忘录。屏幕的光在傍晚的菜市场里不算亮,她翻到了其中一条记录,字数不多,是在出租屋的某个深夜随手打的:
“老祖宗说长安南市胡饼摊旁边的羊羹,羊肉切块炖、放姜、最后撒香菜。说汤是白的。”
那条记录的时间戳是凌晨一点四十分。她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记录这件事,大概是某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林玄龄说起了什么,她怕忘了。
“就这块行吗?”老板把称好的肉装进塑料袋里递给她。
“行。再来一把香菜,一块姜。”
她拎着袋子走出了菜市场。
回到新家的厨房,她把外套挂在门后,洗了手,系好围裙。电磁炉面板上的数字在待机状态下亮着一点微光,她按了开机键,面板全亮了。她把羊肉放在案板上,切成大小均匀的块,冷水下锅,开了中火。水烧开的时候浮沫涌上来一层,她用漏勺撇干净,然后关火。焯过水的肉块换进一只干净的汤锅里,加水,放入姜片,电磁炉调到四档,盖子盖上了。
汤开始冒热气的时候,客厅里飘出了羊肉特有的香味。
林玄龄从阳台飘进来了。他飘到厨房门口停了一下,站在门框的位置,没有进到里面去。“你在做什么?”
“炖个汤。”
他等了一下。林月背对着他站着,正在调整火候,没有回头。“什么汤?”
“你等会儿就知道了。”
林玄龄在厨房门口站了三秒。他的目光在她后背上停了一下,那件围裙的背后系着一根浅色的带子,打了一个松散的蝴蝶结。然后他转身飘回了阳台。
林月守着锅炖了将近一个小时。中间她打开锅盖加了一次热水,水刚没过肉面就停了。浮沫在汤面上聚了一层薄薄的油花,她用勺子撇掉了,撒了一小撮盐进去。锅里的汤色正在一点点变成白色,从清水的透明变成半透明,从半透明变成乳白。
最后关火之前她抓了一小把香菜撒进去,绿色的叶子在滚烫的汤面上迅速变了色,蜷缩成一团一团的小卷。她把火关了。
她拿了一只白瓷碗,用汤勺从锅底舀了两勺肉块,又添了整整三勺汤,直到汤面离碗沿不到一指的宽度。碗烫手,她端起来的时候烫得左手换了右手,手指在碗壁上停了一瞬间又换回去,端着碗走出了厨房。
客厅的灯是开着的,窗外已经暗下来了,暮色从阳台外面涌进来,把整个房间染成了带一点蓝色的灰。林玄龄还坐在阳台的栏杆上,面朝外,背对她。他的轮廓在暮色里比白天更淡了,像一层晾在风里的薄纱,被光线一照就只剩下边缘那一条浅浅的金色描线。
“老祖宗,”她站在客厅和阳台之间的门框那里,“来尝尝。”
林玄龄在栏杆上转过了身。他的动作比平时慢得多,先是肩膀转动,然后整个身体慢慢地转过来,像一扇被风吹动的旧门板正在一寸一寸地合拢。他的脸在转过来的时候被最后一点夕阳勾了一道金边——五官、轮廓、胡须全是淡的,但那一圈金色的描线还留着,把眼窝和颧骨的形状描得清清楚楚。他嘴唇的弧度是微微向上的,要盯仔细了才看得出是在笑。
林月端着碗的手顿了一下。碗里的汤面还在晃动,她低头看了一眼才发现自己的手在抖。她把另一只手也扶上了碗壁,两只手一起端着那只白瓷碗,朝茶几的方向走过去。
林玄龄从阳台上站了起来。他飘进客厅的速度明显比以前慢了,比他平时飘行的节奏慢了大约一半,像在水里往前走。他飘到茶几对面,落下来。他的身体在落下来的时候悬在离地板大约两寸的位置,停住了。
他低头看着那碗汤。乳白色的汤面还在微微晃动,香菜叶贴着碗壁漂着,肉块的边缘在汤里露出一点深棕色。热气从碗口升起来,在空气中散成一层薄薄的白雾。
“你做了多久?”他问。
“一个多小时。”林月在他对面坐下来。
他低头凑近碗口,把脸放在距离汤面大约一掌的位置。他闭了一下眼,做了一个“闻”的动作——他的鼻翼微微动了一下,胸口轻轻提了一下又落下来。鬼闻不到任何味道,但他做了那个动作,做得和以前闻到什么香气的时候一模一样。
“很像。”他说,“颜色很像。长安南市那个摊子上,端出来就是这种白的。”
林月把碗往他那边推了一点点。“那您尝尝。”
她推完碗之后把手收回来,放在膝盖上,掌心朝上。
林玄龄笑了笑。他伸出右手,去端那只碗。他的手指先是碰到碗沿——第一指节贴上去的时候,他的指尖穿过了白瓷的表面。他没有停,继续往前,整个手掌从碗壁上穿了过去。那只碗在他手掌经过的位置透过去了一瞬,碗身的颜色透过他的手指透到另一边,他手背的轮廓和碗沿的弧线重叠在了一起。
他没有缩回手。他就那样把手放在碗的位置上停了大约两秒,手指保持着握碗的姿势,掌心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握住。
然后他把手收了回来。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指尖部分的光线已经从半透明变成了完全透明,整只手的颜色比几分钟前又淡了一些。他把手放回了膝盖上,没有说什么。
林月没有动。她坐在茶几对面,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掌心朝上。碗里的汤还在冒着热气,白烟从碗口升起来,在两人之间的空气中缓缓散开。
窗外的天彻底黑了。只有厨房里的灯还亮着,把客厅的轮廓染成了一圈暖黄色的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