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女人的一道生死卡。
这是我在王分娩后才省悟到的,实在是意识的太晚、太晚了。
有些失误是一次性的,一次性的失误所造成的恶果绝不存在亡羊补牢,何谓悔之晚矣?
何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由于我的失误,险些让王在分娩中惨遭横祸!
王在她预产期的前十天从省城来到了我家。
腊月三十晨六时许,王轻轻地唤醒了沉睡的我,王难过地说她肚子疼。
就是几十年后的今天,我都难以理解当时的我为什么竟是那样的麻木、那样的冷酷、那样的残忍?
我听了王的话后竟没丝毫的重视,竟然仍沉沉昏睡。
现在我回想起来,我感到我不仅不配做一个丈夫,甚至都没有一点点儿人性。
当时,我为什么对王的话置之不理呢?
回想起来,的确是我对女人分娩的重要性,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
我有个朋友叫河生,他之所以叫河生,是因为他母亲外出赶不及回家把他生在河边的,故给他取名叫河生。
这的确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曾向河生的母亲做过求证。
女人生孩子是件平常的事,这就是河生的母亲将河生生在河边的故事给我的脑海里刻下的潜意识。
现在,我举出这个例子来绝不是自圆其说,绝不是自我宽恕,不,永远不。
现在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女人分娩,人命关天!
女人分娩,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将关乎到母婴两条性命啊!
王对我那深厚的感情早已冲淡了她对我的是非判断,每每面对我的固执,她总是首先在她的心里反省是不是她错了,纵然她确信她没错,确信完完全全是我的错,她对我也丝毫没有任何怨言,她心甘情愿地原谅我、宽容我,甚至有时她还会觉得我的一些缺点是那么的可爱。
真的,王就是这样真心实意地爱着我。
那天,王叫不醒我,便自己起了床,强忍着疼痛,掏了煤炉的灰渣,扫了地。
疼痛像蛇一样地纠缠着她,她虽疼痛难忍,可天还黑,她不忍心再叫醒我,她咬着牙,硬是往下硬挺。
勤劳的母亲无论春夏秋冬总是天蒙蒙亮便早起。
母亲见我们的屋里亮着灯,便轻轻地敲了敲门,王开门将母亲迎了进来。
母亲一见王那剧烈的痛苦样,立刻强烈地预感到王要早产了!
母亲着急地一把推醒我。
我见母亲火烧火燎的满脸焦虑、急迫,见王蜷缩着身,痛苦地用双手紧紧地捂着肚子,我顿感火烧眉毛,似乎王“唰”地一下就要生了。
母亲果断地说:“我去叫你姐夫,你赶快扶上小王往理发馆门前走。”
说罢,母亲便急匆匆地扑了出去。冰天雪地。
呼啸的西北风像刀子似地猛扎在我和王的脸上。
我强扶着王一路下坡地往理发馆走。
坡很陡,路面上的冰很滑。
王已疼痛地失去了重心,整个上身都重重地斜压在了我的胳膊上。
王疼痛的几乎迈不开双腿,我咬着牙,憋足劲,搀扶着王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我俩就像寒风里的一片落叶。
我扶着王终于艰难地走到了理发馆。
王紧紧地依附在我的身上,浑身软得像滩泥。
王闭着眼,耷拉着头,刺骨的寒风将她那长长的头发吹成了一蓬杂乱的草。由于走得太急,我也没想到给王围上条围巾。
王被冻得浑身颤抖,上牙直打下牙。
我焦急地张望着姐夫,急红的双眼都快溅出了血。
姐夫骑着摩托车,后车座上坐着我母亲,飞快地赶来了。
姐夫停了车后,母亲下了车。
我使出浑身的力将王强扶到摩托车的后座上。
王用双手紧紧地抱住了姐夫的腰。
姐夫一踩油门,车箭一般地朝前飞去。
母亲一个劲地责怪我为啥不早起?
为啥出门时不给王围上围巾?
为啥不给王戴上口罩?
为啥不给王戴上手套?
为啥?为啥?为啥?
母亲那严厉的指责像根根钢针利剑直刺我的心,我感到非常惭愧,非常愧对我的王,我的心里充满了深深的内疚和悔恨!
我急忙赶回家,骑上自行车便往矿务局医院赶。
赶到医院妇产科前,见姐夫在产房门外的走廊里一边用嘴里哈出的热气暖着冻红的手,一边不停地轮换着跺着双脚。
我着急地问小王进产房了吗?
姐夫点了点头,然后又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说:“一路上风真大,迎着狂风开快车,差点把我俩冻成冰棍。”
姐夫还非常后怕地说:“真险!真险!真险啊!”
原来,姐夫用摩托车将王带到医院妇产科门前,从车上往下扶王,王因肚子剧烈的疼痛,双腿根本就站立不住,“咚”地一下便跪在了地上,姐夫一边往起扶王,一边大声地呼喊着大夫,妇产科的大夫和护士们赶过来,连拉带扶地将王送进了产房。
后来一个护士出来对我姐夫说:“真危险啊!产妇一上产床,婴儿的头就露出来了,若是再晚来半步,产妇就生在路上了。”
姐夫听了吓出了一身冷汗!
的确是真险!真险!真险啊!真得是再晚来半步,王便把孩子生在寒风怒号、冰天雪地的路上了。
在冰天雪地、寒风怒号的路上分娩,那可真是要出人命,母婴两条人命啊!
险!险!!真险啊!!!
谢天谢地!苍天保佑!转危为安。
王生了个女孩。
父亲、母亲、姐姐、妹妹、弟弟全都迫不及待地赶到了医院,他们你争我抢地抱着我们的小女儿亲了又亲。
其实,这场惊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其实,这场惊险完全是人为的因素所造成的。
我斗胆犯上地说一句,这场惊险,母亲有责任,特别是我有重大的不可推卸的罪过。
为什么会造成这场惊险呢?
在前面我曾说过,81年,纵然是领取了结婚证,但未举行婚礼,女方怀孕也被世俗的观念认为是未婚先孕,而这种“未婚先孕”是被世俗的观念认为是伤风败俗、丢人败兴、辱没家风的天大丑闻,是会遭到世俗的讥讽、耻笑、谩骂。
公正的说,这种世俗意识,母亲并不认同,但母亲生活在世俗社会中,不可能成为一个超凡脱俗的人,因此,母亲对这种世俗势力必然会有一定程度的畏惧、顾虑、妥协、屈从,因此,母亲曾预先跟我商量过,待王分娩时就到矿务局医院去。
对这种舍近求远,当时我是满口答应了的。
我是个孝子。
俗话说:孝顺孝顺,孝首先得顺。
我一向是听母亲的话的。
其实,就在我家的山坡下便是我们二矿的矿医院,路程很近、很近。
但母亲之所以舍近求远,去远离我家的矿务局医院,其根本原因还是对世俗势力的恐惧感。
二矿医院的大多数大夫是我父母的熟人,特别是妇产科的一些人都参加了我和王的婚礼,她们从婚礼的时间上便能够推理出王是“未婚先孕”。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难免有个别嚼舌妇无事生非,幸灾乐祸。
为防万一,为防有人在背后说三道四,母亲做出了舍近求远的选择。
特别是我盲从地认可了母亲的想法,我具有根本性的过错,倘若我一开始就不赞成母亲的想法,母亲也不是个固执的人,母亲也会修正自己的看法的。
但是,既是放弃二矿医院去矿务局医院,也不是完全造成这次险情的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最最根本的原因是我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是我思想上的掉以轻心,是我思想上的懒惰松懈,是我在这件事上完全没有具备一丝做丈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倘若王一开始叫我,我就立刻起床,起床后便立刻送王去矿务局医院,这样就足以赢得宝贵的时间,也就能够完全避免这场险象环生的出现。
难道不是这样的吗?的确是千错万错都错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啊!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多少年、多少年后,母亲和我一提起这件事,母亲和我都深感后怕!深感良心上的永久不安。
特别是我,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就具有一种深深的犯罪感。
这件事一旦形成分娩的闪失,那可是关乎到母婴两条性命啊!
一旦出个三长两短,我除了以死谢罪,别无他言。
纵然是以死谢罪,也是死有余辜。
在这件事上,我姐夫真是雪里送炭,帮了燃眉之急,我和王,我们全家将永远永远地向我姐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