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
程斯耀将被单洗了一遍,又认认真真叠了次豆腐块儿。
卸领花,卸肩章,撕臂章,一系列程序下来,大部人都在美滋滋地想着第二天。
中午炊事班师傅老大哥给做了顿丰盛的宴席,大家喝饮料喝到了嗓子眼。
一打嗝儿,一股气直钻进鼻腔中。
第二天起来时,天刚蒙蒙亮。走到门口又扭头看了一眼,算是最后的告别。
在车上,大家难得没有在一起叽叽喳喳,格外的沉默。出大门哨,哨兵站着给他们敬礼。
那一刻,竟没有开心的感觉,哪里怪怪的。
小张闭上眼不敢看眼前,“这就走了?”
平常话最多的林钟意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回家了。”
程斯耀深呼吸,吸了一大口新鲜的空气。没有想象的开心,但也有解脱在里头。
终于还是要回家了。
下车后,这种不对劲逐渐扩大。
一列纵队在偷偷抹眼泪,悄无声息的。
他所熟悉的队友,有放声大哭的,有默默掉眼泪的。
平时掉皮掉最多只是皱一下眉头的汉子,能哭成这样。
最强硬的人,也最柔软。
程斯耀也躲在队伍里低头吸鼻子,旁边递来一沓纸巾,他接过。
“回去记得联系我。”原来是林钟意,他声音里也带着鼻音。
“嗯。”程斯耀鼻音更重些。
“行了啊,爱哭鬼。”
程斯耀低着头用手臂怼了一下他,以示不满。
程斯耀是宿舍里最感性的一人。有次队里组织看电影,唯独程斯耀一人频频红了眼眶。
自此,爱哭鬼这个称号也就安到了他头上。
时间不会因为大家的不舍而停滞,队伍慢慢缩短。
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就意味着: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地方,这一别,就是永远了。
张智平和程婉早早的在车站等他。
此时是七月份,与他第一次到这里温度差不多,程斯耀恍惚间以为他还是高中生。
程婉坐在驾驶座不停唠叨程斯耀瘦了,非要把车停到超市再去买些肉,总嫌不够。
张智平与队里请了假,看着程斯耀也是忍不住欣慰的微笑。此时哪里还知道阻止程婉的略微超量的母爱,只是一个劲儿地附和。
程斯耀哪里瘦了,部队的伙食太好,以至于还长胖了不少。但平常训练量大,身上多了不少的肌肉,哪里也硬邦邦。
小孩小孩,你什么时候成长这般模样?
听到他们在前座唠家常,程斯耀觉得很是放松。
他嘴角一直挂着笑,家人再加上熟悉的城市与景色,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学校倒是有不小的变化,他曾经的同学都已经毕业离开了校园,此时他还是一名大三学生。
学校绿化面积又增加了三分之一,著名的‘情人坡’此时也是郁郁葱葱。情人湖里也放了鸭子和大鹅,据说还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宿舍也换成了四人间的上床下桌,不过他申请了校外住宿。
还有很多变化,在这短短的两年里。
这些都是赵毅对他说的。
林豪与谢沐泽俩人考研回了东北,赵毅则考本校,现在已是研一。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那就是苏白。
在这两年里他把赵毅拐了回去,俩人谈了一年半的恋爱。
苏白去了北京继续深造,俩人开始了异地恋。
赵毅提起苏白时,脸上总会有一抹羞意,嘴角含着笑,显然俩人感情很好。
程斯耀每天除去来校上课,其余就是在家学习公务员的考试。
他想考交警。
这个想法也不知是如何来的,他只知道自己在网上搜了很多信息,最终选择了报考。
既要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又要完成每天的训练任务。
生活忙忙碌碌,几乎不给人喘气的时间。
木森和宋云好不容易把拉出家门出去耍耍,程斯耀也不是很在状态。
“在部队里呆了两年,怎么这脾气越长越大?”木森在一旁吐槽。
木森与宋云共同创业,开了一家智能机器人公司。
“对,还能有我俩忙?”宋云说道。
他们俩人每天都睡在公司,前几天拉到投资,这才有时间出来喘口气。
“闲下来做些什么?”程斯耀懒懒地抬起眼皮,看着他们俩人的黑眼圈,又说道:“去我那里睡会儿吧。”
“先填饱肚子。”木森在前面开车,搜寻附近的饭馆。
“前面左拐有一家面馆,吃不吃?”程斯耀指路。
“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宋云都快饿的贴肚皮。
程斯耀拍了一下宋云的肚子,笑道:“怎么两年没见瘦?”
宋云揉揉自己的肚子,不满道:“你以为谁都像你啊,是吧木森?”
木森毕业后因为忙公司的业务,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宋云偏是个易胖体质,这么折腾下来,还胖了一斤三两。
“宋云那身肉啊,就跟定了。”
木森把车停好,三人下车去吃面。
“老板,油泼面、重庆小面、热干面,三大碗。”程斯耀熟练的点餐。
“好嘞。”里面传来应声。
“陕西、重庆、武汉,这全齐活哈。“
面馆的面肯定不全是正宗的,毕竟一家店囊括了多地特。老板是西安人,老板娘是武汉人。面有正宗,也有有模有样的。
毕竟你去当地,可能也吃不到当地的正宗美食呢。
这两年,宋云与他女神还在谈着,他对象去了本地的一所高中教学,但她并不太喜欢,在准备考公务员考试。
木森还在单着,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单身贵族,无忧无虑。
目前公司一切都处于初期,木森说动他老爸,参了些股份,就当是他们的启动资金。
八卦中心又集中到了程斯耀身上。
他把那碗重庆小面推到了桌子中间,让他们分着吃,他现在不太饿。
他们俩人被辣的上头,程斯耀起身去给他们拿饮料。
Ci的两声,饮料被打开。
俩人稍稍解辣,便迫不及待催促着程斯耀的情感。
他入伍前与木森见了一面,当时木森处于自己的感情中,没注意到当时的程斯耀。
回头再想到时,便觉得不对劲,程斯耀肯定有事。
今天终于逮到一个机会好好问问。
“郑以卓。”程斯耀说出一个名字。
“咋?你和你哥抢女朋友?”宋云惊讶道。
“不是吧!”木森更是惊讶。
至于是因为宋云的话,还是因为他参透了程斯耀的意思。这都不重要了,因为下一句他说:“我喜欢郑以卓。”
回家的路上俩人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还在八卦着他。
程斯耀实在是不想多谈,让他们回房间睡觉去。
回来这么多天,他确实刻意在不去想那人。
如果要说他们的最后一面,程斯耀有些记不清。
是什么时候什么样子的呢?
刻意忘记的结果就是如此。
其实也不是完全不知道郑以卓的消息。前段时间回家碰到周母,在与程婉说话。
他回房间趴在门后面听客厅的谈话。
原来去了新疆,要呆三年。
身子能吃消吗?听到周母说第一年回来时那消瘦的模样,程斯耀心都揪了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去联系他,那个被他捧在心尖上的人,会希望看到他的消息吗?
自从知道程思军的事情,他对自己的性取向总有种罪恶感。
他第一次想,自己是错了的。
有了第一次的想法,这个便蔓延到现在,一直在他心里绕啊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