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李敢便发现,所谓的欣赏美景完全是一句空谈,他这一路上走的大都是山路,山路两侧皆是连绵起伏、层峦叠嶂的山脉,要说这些山除了高一些,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比起他皖南老家的风景区差远了。
就这样,他一路小跑,累了就停下来喝口水,吃点干粮,然后片刻也不敢耽误继续跑路。
大概走了一大半路程的时候,他忽然看到前面的一处山脚下扎着一堆人,准确的说,是六个男人围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男人们穿着破破烂烂的粗布麻衣,只有带头那名个头高大的男子衣服外面还披着一件残破不堪的红色盔甲。
与其说他们是山贼,倒不如说他们是从战场上退下来的溃兵。
由于那姑娘是背对着李敢这边,所以容貌没能看清,只是单从后面看去她真的很瘦,瘦得一阵风能吹倒似的,她身上穿着一件非常单薄的淡蓝色衣服,上面打满了补丁。
这分明是个穷人家的闺女,这些混蛋居然也下得去手。
也许是那姑娘本来身上的衣服不能御寒,又或者是面对着几张凶神恶煞的脸,她的身体抖得很厉害。
李敢心里已经动了恻隐之心,没办法,谁叫他两世都是军人呢,想到这儿,他的脸上不由得泛起一丝苦涩的笑容。
我以为我只是背锅侠,没想到还是蜘蛛侠,走到哪里都会遇到这种不平之事。
哎,这个时代的治安实在太差了。
“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所以,姑娘,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吧,我们绝不会为难你。”
熟悉的一句劫道台词,李敢听了差点笑喷,我说哥几个,你这也太老套了吧。
“几位大哥,民女身上就这一个包袱,里面都是一些衣服,还请你们行行好放民女过去吧。”
那姑娘非常害怕,她下意识的将包袱紧紧抱在怀里。
一名模样狰狞的大汉还以为她抱着什么宝贝,硬是抢走了她怀里的包袱,顺手打开抖了一抖,稀稀拉拉,大件小件,全是男人的衣物,而且还是金国士兵的作战服。
“咦,这不是我的衣服吗?”
李敢微微一怔。
难怪他今早起来没有看到自己的衣服,当时他还以为被克钓崖拿出去一起洗掉了,毕竟以前的陈七就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阔少爷,平时换洗的衣服都是克钓崖帮着洗的。
没想到竟然被这姑娘带走了,姑娘?对了,难道……难道说她就是老克口中的小猪……,呸呸,佩琪姑娘?
佩琪急忙弯腰去捡那些散落再地上的衣服,那名大汉勃然大怒,抡起棍子架在她的脖子上,“你是金人?”
佩琪忙道:“不是的,民女是锦都人。”
那男子将信将疑,“锦都人?可你为什么带着金人的衣服?”
其它同伙一个个瞬间炸开了锅:
“金人害我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大哥还和她废话什么,杀了她。”
“杀了她。”
“杀了她。”
佩琪吓得浑身颤抖,抱着装好衣服的包袱跪在地上一再解释,“民女是锦国人,民女真不是金人。”
此情此景,李敢忍无可忍。
“一群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弱女子,还要点脸吗?”
众人吃惊的回过头,远远看见一个身穿华服,脸庞白净俊朗的年轻公子迎面向他们走来。
李敢步伐迅速,很快便来到他们跟前,那名带头男子诧异的看着他:“你是什么人?”
李敢没有搭理他,而是走过去扶起那位姑娘,佩琪低着头,向他微微躬身以示感谢。
“你……你是佩琪?”李敢不确定的问。
佩琪娇躯微微一颤,猛地抬起头,刹那间,一张被泪水湿透的漂亮脸蛋映入李敢的眼帘,后者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蹦出一连串优美的形容词。
瓜子脸、柳叶眉,乌黑透亮的眼睛,除了皮肤有些暗黄,实在找不出一点瑕疵,当真是个美人胚子。
“七哥?”佩琪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腾出一只手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顿时惊喜万分:“真的是你。”
李敢心中五味杂陈,眼前这姑娘无论样貌还是性格都是很不错的,该死的陈七竟然始乱终弃将人家赶出陈府,如今你叫我该如何面对她呢?
“是我。”他淡淡的说。
“哪里来的野小子,这里没你的事儿,滚一边去。”说话的是一个个头最矮,皮肤最黑的男子。
“臭小子喊谁呢?”李敢回头,但见那男子的的年纪比自己也长不了几岁,只是这家伙天生一副苦瓜脸,就好像全天下的人都欠他钱似的。
“臭小子喊……”
苦瓜脸话一说出口,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他顿时恼羞成怒,抄起手里的木棍向李敢劈了过去。
李敢身体猛然下沉,双腿顺势劈大叉,避开飞来的棍子的同时,瞅准时机并借助腰部的力量,双拳同时出击,只听砰砰两声,苦瓜脸失手扔掉手里的木棍,双手捧着肚子,他只觉得腹部一阵波涛汹涌,差点连昨夜吃下的食物都吐出来。
带头大哥看到自家兄弟如此不堪一击,又急又气,他索性扔掉手里的家伙,赤手空拳冲向李敢。
李敢一边应付,一边脱下白净的外衣,打架归打架,把衣服弄脏就不好了,何况这一身白衣也不耐脏啊。
佩琪赶忙跑过来接过李敢手里的衣服,说实话,她一开始着实为她的七哥捏了把汗,且不说对方人多势众,七哥有多大能耐,别人不知道,她会不清楚?平日里也就是仗着身后有一班小弟跟着,嗓门比别人大一些罢了,说句不好听的,那些都是假把式,倘若对方嗓门比他大一些,七哥都会吓得腿抖。
可如今她眼前的七哥竟然眨眼的功夫就撂倒了刚才那个凶神恶煞的壮汉,她登时惊得说不出口话来,她没想到七哥当兵不久,竟然变得这般厉害。
在李敢看来,那个所谓的带头大哥的确很能折腾,无论是拳脚功夫还是体力上都远胜于刚才那个苦瓜脸,像个打过实战的硬汉。
但此人也就是爆发力好一些,耐力不行,十几招下来便已累得气喘吁吁,步步后退。
反观李敢这边却是越战越勇,要知道他当年在部队全副武装参加越野五公里长跑比赛,每一次都是冠军,虽说来到这个世界后体质的确变弱了一些,但还是可以秒杀这个时代的太多人。
他想起当时他的特训队长说过的一句话,别看你们这群熊兵平时训练不咋地,但走出这个部队,你们这些人他娘的就是一个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