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爱文者网上发布了电子书后,猛然发现自己成了作者,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呢。
这次发布作品的线上线下的过程,使我深深的体会到,出书比写书累,出书比写书难。
也许是我心态不对,我一开始就想出纸书,因为我个人更喜欢读纸书,但是,对写书来说,作为新手,作为菜鸟,作为小白,想按正规渠道出书,发行书,想到新华书店购一本自己写的书,现在知道了,那是蜀道难,那是啥想吃天鹅肉。
最后,我只能走网络这条路,我成了作者才知道这出版、发行界的水那么深。
这里是谈谈关于电子书版权的事,原来,不止我一个人对此有意见,该领域还因此衍生出一些非规范的竞争行为,这正是我打算写这短文的原因。
同时,我自己也开始有点明白了,我这种口无遮掩是有后果的,所以我现在很理解出版社的同志们“怕”是有道理的。
对于新手菜小白,肯定是要先找不同网站,到处咨询,那些合同呀,都是弯弯绕,菜小白的心态一般都是相信,相当相信,结果,被那些长长的条款弄晕后就开始乱下叉,我怀疑他们是故意把条款弄那么长的。
其实,我后来投爱文者,我也只是看到那条“无论是否签约,版权都归作者所有”,后面的条款也没怎么认真看就投了,所以连载开始后,反复向编辑问了一些低级问题,估计编辑们为此也是烦透了。
亏得我胆儿比较小,我查找了一些电子书方面的资料,就反复得到一个信息,这电子书一发布,版权可能就不是作者的了,这是一个自动过程。
突然发现还有这种操作,还有没有王法!我相当不理解这个规则,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要走网络这条路,甚至又开始考虑自费出书的事了。
还好,不记得从哪得到另一条信息,说爱文者网不要版权,特别是那句,“该平台最大特色是放弃收购作者版权的主流盈利模式”。
不过,这还不是我选爱文者的唯一原因。
我在找有名的各大网站,我要发布的这书,首先,不是小说,然后内容确实太杂了,说实话,我不知道该定位为哪个选题,结果有一家大网站的客服还是编辑客气的推荐我到别的地方问问,也难怪,人家是小说网站。
找到爱文者的时候,我还真的有点怕,因为这也是小说网,本着试一试的想法,我小心的发了几千字给爱文者,心里估计,人家可能也会同样客气的推荐到别的地方吧。
想来,没有大网站推我一把,我就上不了爱文者,可能早就“嫁”给大富人家了。
就这样,我被逼到到网上来发电子书,然后被人推了一把,结果发现了爱文者网,这一点在我入伙时就向爱文者坦白了的。
爱文者很大度,引导我向爱文者的驻网出版社投了出版申请。
还告诉我,现在依然可以找别的出版社联系,也就是在暗示我,现在脚踏几条船都是合法的,我的胆子就这样被爱文者搞大的,所以,我又大胆的投了几家,成不成先放那儿。
现在说正事,通过大量主动和被动了解到的一些信息,我就把一些小说网站称为“版权抢劫网站”。
说到版权这个事,就想到专利,我是反对专利的,当然,这个要辩证的反对,我书里也说过这事。
关键是,“版权抢劫网站”拿着骗来的、抢来的版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此时他们很在乎专利,而作者很可能不愿意这么干,还无权干涉。
因为“版权抢劫网站”是懂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的,他们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其实,对大量的作者而言,发布就是胜利,没敢奢望能上榜单第几名,就算是个业余爱好吧。
但是,如果一发作品,版权就没了,这有点包办婚姻的感觉。
版权天生应该是作者的,除非作者主动卖,那些一发作品,版权就自动被上缴的网站,以我的智商,真的想不出这是出于什么科学原理。
个人与“版权抢劫网站”斗争,一般是赢不了的,但时代在发展,网站不要、不能要版权的思想已经在作者界形成了一场新的启蒙运动。
我觉得这个事完全可以让全国人民来玩一玩,来个网上全民公决,看版权究竟属于谁。
如果人民说版权属于网站,我就把爱文者告上法庭,因为爱文者违反民意。
其实,对大多数作者,版权卖不了几个钱,但版权就像自家孩子一样,再丑都是自己的。
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按江湖的要求,有钱一起赚,不要来打听版权的事好不好,作者要贩卖自己的版权再来砍价好不好。
我现在感觉到,爱文者的作者是生活在解放区,别的网站的作者是生活在白区。
但这个情况不能、不会持续太长时间,这是一场革命,“版权抢劫网站”将像奴隶主败给奴隶,地主败给农民,资本家也终将败给工人一样败给作者。
作者在这场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版权。
全世界作者们,联合起来。
感谢“版权抢劫网站”对电子书的发展以及对文艺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